关于《德安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反馈
为了确保德安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德安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到2024年12月21日,收到意见或建议0条。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