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4〕16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江西省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九办发〔2025〕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起草出台了《德安县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5+1”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deanysb@sina.com
联系人:德安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9170262325
德安县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5+1”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九江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交易成本和生产运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营造“选择德安 就是心安”的一流营商生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政府有为、企业有感”工作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全周期发展需求,统筹推进涉企监管规整、融资提质、服务对标、投诉清仓、违规打击等五大专项行动,协同开展助企帮扶降本增效专项行动,精准破解市场主体发展瓶颈,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
(一)实施涉企监管规范整治专项行动
此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为县司法局。
1.全面推行设立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严格履行企业“安静生产期”期间入企检查事前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每月1日至20日不得入企业开展行政检查。设立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将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内容。〔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2.实行“扫码”入企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入企检查前必须进行“扫码”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入企检查,严禁逐利检查、任性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委,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3.扩大非现场检查范围。大力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对通过非现场方式能达目的且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得入企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4.推进“阳光执法检查”。合理统筹行政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建立诚信企业“无事不扰”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只做触发式检查。〔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机制。作出的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查。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委,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6.全面落实柔性执法。明确各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全面实行柔性执法。细化不予处罚标准和减轻处罚情形,减少查封、扣押等涉企行政强制措施。建立商协会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7.开展重点领域合规指导。在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纳税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企执法领域,推行全过程合规指导,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类案再发。〔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相关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二)实施涉企融资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此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为县金融服务中心。
8.狠抓金融政策落实。健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减少中小微企业断贷风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监管支局,各相关银行机构〕
9.突出产业链金融扶持。在推广“科贷通”“产融通”“人才贷”“质量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创金融产品基础上,扎实推进“5210”行动和本地首位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推出产业链金融产品,力争每个重点产业链都有1个以上特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工局、县金融监管支局、县市监局,各相关银行机构〕
10.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大力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建立科技金融联盟,加强投贷联动、保贷联动、债贷联动,大力支持科创企业联合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监管支局、县科工局、县市监局,各相关银行机构〕
11.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强化担保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实现县域担保业务和银行担保合作全覆盖,弱化反担保要求,控制担保综合费率在1.2%以下,提升担保增信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续贷周转金作用,减轻企业抵押担保和资金周转压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监管支局、县中寰集团,各相关银行机构〕
12.打通银企融资信息对接渠道。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实现融资项目清单共享。引导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健全涉诉企业信息澄清机制和司法信用数据共享机制,降低企业被停贷抽贷风险。〔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金融监管支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法院,各相关银行机构〕
(三)实施涉企服务对标提升专项行动
此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委(营商中心)。
13.全面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用好“5+2就业之家”,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合作,促进就业用工供需高效匹配,加强重点产业、行业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养输送。降低企业专技人才职称申报门槛,推动专技人才职称评审跨地区互联互通互认。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推动“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模式,帮助企业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法院〕
14.开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保护。加强行刑联动,依法查处侵犯专利权、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15.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推动施工许可“云踏勘”全覆盖,实现消防审验智能化、数字化审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更多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企业之家”,提供政策、项目、商事、人才、“保函替代”等增值化服务。深化跨地区政务服务合作,拓宽“异地通办”范围。推广“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直相关单位〕
16.提升投资贸易及物流便利化。坚决维护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位无单”。提供全方位的帮代办服务,帮助企业快速落地,协助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容缺办理等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帮助重点企业优化个性化物流方案,推动货物“公改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运局〕
17.畅通商业纠纷解决和企业破产办理渠道。疏浚立案通道,推行涉企案件立案“容缺受理”。开展“赣鄱利剑”“终本清仓”等涉企执行专项行动,推进涉企案件交叉执行。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优化“委托调解+赋强公证”涉企服务,全面推广预查(执)废机制,减轻诉累与程序空转。出台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引,简化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健全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稳妥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注销登记、费用保障等难题。〔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府院联动机制成员单位〕
18.支持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和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券。鼓励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人才(研发)飞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质量标准、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赋能企业降本增效。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模式,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应用。〔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发改委、县交运局、县市监局〕
19.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将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的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由4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5%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由70%提升至75%,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后续参照上级要求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0.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联动市级部门办好“浔商大讲堂”,实施“民企进名校”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助力市级部门创新实施“浔商传承”民营企业接班人培养工作规划。健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深度挖掘扎根我县20年以上企业故事,积极进行宣传报道,提炼企业成功经验,立体展现企业发展风采,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工局、县发改委(营商中心)、县商务局〕
(四)实施涉企投诉动态清仓专项行动
此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委(营商中心)、县工商联。
21.实现政企沟通常态化。全方位整合涉企诉求多元渠道,实现经营主体诉求“一线速答”,赋能12345热线办理效能进阶。落实九江市“浔商旬谈·亲清连心”政企恳谈,常态化开展“选择德安 就是心安”政企恳谈会,深入开展“进企业、优服务、促发展”“千企万户大走访”等活动,统筹发挥民主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联动作用,推动政企沟通常态有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营商中心)、县委办、县工商联、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局〕
22.全面有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完善涉企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切实用好“安心云”小程序,推动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双轨并行,严格落实《德安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投诉渠道,加速解决投诉问题。稳妥有效处置涉企“疑难杂症”和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营商中心)、县工商联、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局〕
23.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健全拖欠企业账款的防范化解、投诉处置及监督问责长效机制,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出现的拖欠账款行为,纳入政务诚信考核与国企考核。确保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24.全面兑现惠企政策。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惠企政策充分听取企业和商协会意见工作机制,提升政策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依托“赣企通”平台推动存量政策全量归集上线、新出台政策及时发布,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查询和办理,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直惠企政策主管部门〕
(五)实施涉企违规打击纠治专项行动
此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委(营商中心)。
25.严厉整治招标采购领域乱象。全面清理招标采购不合理制度规则,建设“电子见证”系统,发挥行刑联动机制作用,着力解决妨碍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采购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6.严厉查处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下达、摊派各类“创收”指标,坚决纠治乱罚款、乱收费、乱扣押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坚决整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商事纠纷、违法“查扣冻”、涉企“挂案”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直相关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27.严厉打击涉审中介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涉企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凡未纳入县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依法查处指定机构、贩卖信息、非法造假、强制服务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8.严厉打击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依法打击牟利性职业索赔投诉举报。〔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网信办〕
29.依法整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加强涉企敏感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有效化解舆情风险。深入开展“清朗”行动,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依法处置传播企业及其产品服务质量不实信息等行为。打击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等涉企网络谣言,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30.严肃整治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坚决查处久拖不办、任性审批、监管失职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从严惩治官商勾结、利益勾兑和设租寻租、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直相关单位〕
三、精准实施“一个”降本增效专项行动
此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委(营商中心)。
31.实行燃气“成本价报装” 。加强燃气报装成本核算, 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燃气报装成本调查,明确费用构成。成本调查结果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公开,保障信息透明。实行“一次性收费”,简化流程,以成本价开展燃气报装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港华燃气公司,县相关单位〕
32.推行“水管家”服务模式。实行水资源分区管家责任制,将用水服务延伸至企业内部用水管理中,免费提供水质检测、管网体检、管网维修技术咨询、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等服务。构建科学污水成本核算体系,稳妥疏导污水处理价格矛盾,实行常态化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监测,对大型用水企业、纺织企业等实行以实际排污量合理分摊污水处理费用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加强设备技术改造。有效采用循环用水技术,减少污水排放量。〔责任单位:县高新区、县供水公司、县发改委,县相关单位〕
33.优化供电价格成本。严格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规范转供电环节,主动公开供电信息。加大电价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积极探索“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推动企业用电成本结构性降低。大力应用无人机微应用系统,AI识别无人机巡视中发现的隐患缺陷,提高日巡检效率,提高供电可靠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供电公司,县相关单位〕
34.强力推进供热成本压降。全力推动宝塔园区和丰林工业新区供热项目高质量运行,切实提高项目运行效率。推行大客户集采模式,落实阶梯优惠政策,推动供用联动共赢。强化煤、汽价格联动机制执行监督,动态调整供热价格。加快宝塔园区动力中心项目研究,探索垃圾焚烧供热等新能源应用,构建多元化供热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高新区,县相关单位〕
35.创新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创新推出“纺织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通过增加存货及应收类等融资模式加大纺织企业授信力度,力争全年实现纺织产业专项信贷投放突破5亿元,普惠企业30家。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加强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的优质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监管支局,县相关单位〕
36.用好金融工具。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首贷、续贷、信用贷,防控企业停贷风险。加大制造业各领域项目储备,持续推进制造业中长期再贷款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利用绿色金融工具,深挖符合绿色产业标准的在建或拟开工项目,持续更新绿色产业项目库,加力推进绿色金融普惠企业。继续用好用实“财园信贷通”“科贷通”“创业担保贷”等各项金融工具,有力助企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监管支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相关单位〕
37.降低快递成本。强力推进大型物流公司引入,积极构建物流中转仓。加快客货邮分拣中心运行,引进自动化设备,实现快递数字化分拣。利用镇村公交资源,进一步扩大服务半径,打造“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解决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单位〕
38.发展多式联运。发展货物线上物流产业,深入对接抖音、京东、盒马云超等优质电商平台,推动蛋禽、农产品等农业企业进入网络销售平台。持续引导大宗货物运输向“公转水”“公转铁”模式转变,力争2025年大宗货物运输量达到一万吨/日,公水联运、公铁联运业务实现一年翻一番。加快启动德安铁路货运专线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研究和报批工作。〔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单位〕
39.强化项目建设。深入推动大型基础物流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京东德安商贸供应链中心、德安冷链物流园、雁达物流园、东茂综合服务区二期建设,打造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集生产、直播、包装、配送于一体的商贸供应链中心,打造全省物流经济重要支点。加快城乡冷链骨干网、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建设,发展“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模式,推出一批辐射武汉、南昌、长沙“当日达”、国内主要城市“次日达”物流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单位〕
40.增加配套服务。推进充换电网络建设,高速发展充换电产业。深入开展重卡汽车“油改电”相关工作,全力加速重卡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桩、充电口的建设落地并投入运营。强化道路辅助设施,沿途设专业检修站,为车辆及时排查故障、维修保养。〔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一项重点任务、一名市领导领衔、一个部门牵头、一个工作专班、一个专项方案”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沟通联络、调度推进、信息直报、宣传引导、明察暗访、快速处置六大运行机制。逐项细化分解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职责,构建“领导领衔主抓、专班实体运作、机制全程护航”的工作格局,确保组织架构层级分明、责任传导链条闭环。
(二)压实主体责任。将“5+1”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为各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涉企诉求快速响应、限时处置。对诉求办理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并对全县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县营商中心按程序移送市营商办,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直报问题线索,形成责任倒查的刚性约束。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遵循市委、市政府“半月一梳理、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动态监测体系要求,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每半月形成问题清单、每月专题调度进展、每季度总结亮点。鼓励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以“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一线督查涉企服务效能,以动真碰硬的态度开展工作,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快速处置,加快办结。对涉企诉求问题要坚持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办结、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或提供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质效。
(四)增强宣传效力。深度挖掘各部门在政策落实、问题化解、服务创新等领域的典型经验,讲好德安优化营商环境故事。各单位要聚焦所负责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惠企政策宣介,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