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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要求,切实解决农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让农村学生享有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按照《九江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为重点,以调整农村小规模学校为抓手,优化农村学校布局,改善乡(镇)中心学校办学条件,增强保障学生就读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持续缩小城乡学校差距,让农村学生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掌握县内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等情况,深入了解群众意愿,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研判分析当前现状及未来趋势,妥善处理好学生方便上学与接受质量较高义务教育的关系,科学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坚决防止因布局调整导致学生辍学。
(二)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一生一档,区分不同情况稳妥实施,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在确保不因此出现失学辍学的前提下,依法依程序对农村学校进行合理优化布局。
(三)坚持依规进行。针对优化农村学校布局中面临的学生交通接送、寄宿用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及原有教师调整分配、乡(镇)中心学校办学质量等问题,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逐个加以解决。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四)坚持稳妥推进。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对条件暂不成熟、不符合调整要求、群众不同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不强行进行优化调整。
三、工作目标
目前,全县共有的100人以下 9 所农村小规模学校,其中30—100人的学校8所,10人以下教学点1所(磨溪乡南田教学点)。到2024年8月底,完成磨溪乡南田教学点、白水村完小的优化调整,全县3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学校全面优化调整到位。
四、工作举措
(一)科学优化调整乡村学校布局。按照乡村学校布局规划,坚持“科学评估、应留必留、有序撤并、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制定小规模乡村学校优化调整方案,精心制定学生交通接送、用餐住宿、校园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卫生健康、教师安置等保障要求专项工作方案。
(二)着力改善乡(镇)中心学校办学条件。重点围绕乡(镇)中心学校师生食宿用餐条件补齐“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乡(镇)中心学校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功能,开展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寄宿制中心学校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的基础上,重点配齐食堂餐位、宿舍床位、饮用水机位、浴室和厕位等设施,配备生活老师、宿管、食堂、安保等必要人员,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
(三)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结合不同的送学方式和地域特点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集中居住在交通主干道沿线的学生可以通过开通符合安全标准的道路客运班线,合理确定交通线路和站点,为学生上下学最大化提供便利;非交通主干道沿线的学生,家长具备接送条件的,核定补贴标准,购买交通安全保险,落实接送责任;家长不具备接送条件的,由中心校安排学生在校住宿,聘请生活教师照顾。
(四)全面提高乡(镇)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落实和完善农村教师待遇政策,为乡(镇)中心小学配齐配强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支持城区学校与乡(镇)中心小学实施结对帮扶,推进城乡学校在师资培训、教研活动、特色课程开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形成办学共同体。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与交流轮岗,提升乡(镇)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五)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卫生健康教育,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利用课后服务、乡村少年宫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落实学生体检制度,建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强化学生近视防控、预防校园欺凌、开展心理健康普查,落实重点学生“一对一”关爱帮扶措施。
(六)合理利用闲置校园校舍等资源。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资产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教规划〔2013〕3 号)文件精神,合理利用闲置校园校舍资源,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或由县教体局、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调整用于农村公益事业。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1月-2 月)。紧紧围绕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目标,由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所属村委会组织调查摸底,征求群众意见,做到“ 一校一策、一生一档”,初步形成各乡(镇)优化调整方案,方案应包括招生、学生安置、学校容量、优化调整后学生交通安全等方面内容。
(二)充分论证阶段(2024年3月-5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行充分论证。一是举行听证会。就农村教学点优化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听证会应由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政府、有关专家等方面代表参加,根据听证会意见,完善优化调整方案。二是进行公示。优化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后,在县人民政府和教育等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三是按程序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7月-8月)。结合农村学校集中办学的实际,全面摸清中心校生源情况,以及师资队伍配备、教室、功能室、装备设备、寄宿条件、食堂条件、安全防范等办学条件,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补齐集中办学学校的办学条件短板,保障乡(镇)中心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的要求。确保优化调整学校所有的学生9月1日正常就学。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9月—12月)。对农村教学网点调整进行工作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对需要改进的工作认真研究加以改进,进一步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取得成效。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德安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和重大问题研究。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履职尽责。县教体局统筹协调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指导督促乡(镇)中心学校提高办学质量,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县发改委在编制相关规划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县财政局要统筹现有资金,支持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县交运局要切实为农村学生上下学提供公路基础设施和道路运输保障;县民政局要向教育部门推送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信息,便于教育部门及时向困难家庭学生落实教育救助;县人社局要落实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要;县编办要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 ”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县公安局要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做实做强校园护学岗,确保校园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发动乡村两级干部牵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摸底调查,维护社会稳定。
(二)落实政策保障。落实优化调整过渡期内按规定保留乡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政策,按规定增加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聚焦农村学校集中办学学校扩容提质,在校舍改造提升、教育装备设施、师资队伍配备、寄宿条件改善、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在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补齐短板,确保学生平稳迁转。
(三)加强宣传引导。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乡村学校布局,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长远发展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教育法规和政策,宣传乡村学校集中办学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要采取上门入户等种有效方式进行沟通,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要通过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主要利益相关者听证会,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增强认同感和支持度,确保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
德安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现成立德安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 组长: 魏霞 | 县政府副县长 | 
| 副组长:刘金泉 |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 乐新钧 |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 
| 成员: 张青 | 县委编办副主任 | 
| 梅元 |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 
| 张长林 |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周航冰 |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 
| 钟冰 | 县民政局科级干部、七级职员 | 
| 黄丹红 |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 
| 陈俊 |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余世樑 | 县交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为全面加强对全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督促推进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日常工作,张长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负责同志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学生安置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义务县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稳妥有序做好优化调整过程中学生安置和招生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保障优化整合学校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确保2024年8月底如期完成2个小规模学校的优化整合,43名小学生的分流和招生安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安置学校对优化调整学校的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教体局统筹管理2个优化调整学校学生安置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安置工作。
(三)坚持教育公平原则。接收学校对从优化调整学校转来的学生要实行应接尽接,确保教育公正公平。
(四)坚持自愿安置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安置相对就近的乡(镇)中心学校就读。家长自愿选择到其他乡(镇)学校就读的,乡(镇)中心学校报县教体局协调解决;对于选择进城就读的学生,乡(镇)中心学校和县教体局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三、工作安排
学生安置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4年5月—6月):宣传动员、登记阶段;
第二阶段(2024年7月—8月):招生、分班和学籍转接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置工作,成立学生安置工作专班,由乡(镇)分管教育同志担任组长,中心学校书记、校长具体安排落实,建立校级领导和教师“一帮一”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学生不因优化整合而失学辍学。
(二)精心组织实施。中心学校按照“一生一档”完善安置学生信息档案。同时,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饮食和住宿条件保障工作,可在秋季开学前做好学生在安置学校的各项适应工作,如:上体验课、参观校园等,确保学生秋季开学能够顺利并快速适应新环境。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教体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在为学生安置提供便利条件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快速落实困难学生资助。安排责任督学蹲点中心学校,不定期对工作任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学生安置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2-1德安县拟优化整合学校学生安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2-1
德安县拟优化整合学校学生安置情况统计表
| 乡(镇) | 优化整合学校 | 在校 生数 | 接收安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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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教师安置方案
根据《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要求,德安县磨溪乡南田教学点、德安县车桥镇白水教学点2所小规模学校确定于2024年秋季予以优化整合,为积极稳妥做好整合学校教师的安置工作,特制定如下安置方案。
一、安置对象
整合学校所有的在职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
二、安置去向
整合学校教师原则上安排在编制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任教,对符合条件参加2024年暑期选调进城的可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名参加考试。
三、人员管理
安置教师由流入学校负责统一管理,享受流入学校教师同等福利待遇,做到与流入学校人员一视同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统一指导协调教师安置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要做好安置教师摸底调查工作,因事设岗,因岗用人,保障撤并学校教师得到妥善安置,做到人尽其用。
(三)加强督促指导。一是学校要加强对安置教师的管理服务和考核评价工作,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使之能够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二是县教体局要做好安置教师跟踪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附件:2024年拟优化整合学校在岗教师分流去向一览表
附件
2024年拟优化整合学校在岗教师分流去向
一览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优化学校 | 出生时间 | 入职时间 | 教师类型 | 分流去向 | 
| 1 | 詹珍珍 | 女 | 南田教学点 | 1992.08 | 2021.09 | 特岗教师 | 磨溪乡中心小学 | 
| 2 | 曹彩雯 | 女 | 南田教学点 | 1999.05 | 2023.09 | 特岗教师 | 磨溪乡中心小学 | 
| 3 | 熊康洁 | 女 | 南田教学点 | 2001.10 | 2023.09 | 特岗教师 | 磨溪乡中心小学 | 
| 4 | 张瑶 | 女 | 白水教学点 | 1999.06 | 2019.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5 | 郑紫君 | 女 | 白水教学点 | 1999.01 | 2019.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6 | 邓林 | 男 | 白水教学点 | 2000.12 | 2020.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7 | 季美霞 | 女 | 白水教学点 | 1996.08 | 2021.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8 | 胡书悦 | 女 | 白水教学点 | 2000.10 | 2021.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9 | 汪佳馨 | 女 | 白水教学点 | 2003.03 | 2022.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10 | 涂心主 | 男 | 白水教学点 | 2001.10 | 2022.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11 | 施明 | 男 | 白水教学点 | 2001.10 | 2022.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12 | 叶梦 | 女 | 白水教学点 | 2002.12 | 2022.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13 | 刘晓慧 | 女 | 白水教学点 | 2002.02 | 2022.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14 | 孙信 | 男 | 白水教学点 | 2004.05 | 2023.09 | 在编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15 | 徐洁 | 女 | 白水教学点 | 1999.08 | 2021.09 | 特岗教师 | 车桥镇九年一贯 制学校 | 
| 16 | 张远明 | 男 | 白水教学点 | 1972.02 | 1991.09 | 在编教师 | 邹桥乡九年一贯 制学校 | 
附件4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关心关爱
学生健康成长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县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多措并举做好小规模学校整合后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发展目标,在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整合学生关怀、防止校园欺凌、设置陪护岗等方面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注重建设,加强保障。一是各校要制定《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学校领导班子、政教处、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要认真学习,稳妥实施。二是每月召开会议,讨论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将关爱学生工作纳入班主任常规 工作,每周要有工作安排,有关爱行动记录。四是将关爱学生工作绩效与班主任考核挂钩,在关爱行动中做出优秀成绩的,优先评选年度“优秀班主任”称号。五是完善乡(镇)中心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加强和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相关设备。六是县教体局要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发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骨干示范作用,定期分批对班主任老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建设一支具备必要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和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班主任队伍。七是充分发挥德安县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作用,将寓教于乐的团辅、主题活动等开展到整合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同时要开展针对整合后的学生的个案疏导。
(二)开展普查,精心疏导。安置学校要在开学后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通过问卷调查、课堂观察、个别谈话、家庭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身心健康状况,逐人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要定期开展心理危机重点人员摸排,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重组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性格孤僻、不合群的学生,筛查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对象,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实施“三级包保”制度。
(三)明确内容,有效关爱。要对整合后的学生实施,要做到基本信息、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健康状况、父母及监护人联系方式清楚;安全上优先教育和监护,学习上优先帮助和辅导,生活上优先关心和照顾,活动上优先参与和指导;加强与学生本人,与在外打工的父母及在家照看学生的第二监护人保持沟通;实行“双管理”,即班主任与第二监护人协同管理;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努力营造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优越环境,为在外打工的父母解决后顾之忧。努力做到三个方面:一是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整合后的学生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学生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二是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分流安置的学生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三是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整合后的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身心愉悦,又锻炼其兴趣爱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把学生关心关爱工作作为常规教育教学工作抓牢做实,学校要组织成立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帮扶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落实关心关爱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完善整合学生档案,落实“ 一对一”帮扶,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确保分流安置的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三)加强督导评价。将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纳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和责任监督常规督导内容。
附件5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学生交通
服务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县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稳妥有序做好学校优化整合过程中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根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公交路线开通农村学校专线,合理设置行车线路和上下学站点,充分保障优化调整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和交通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尊重自愿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到安置学校就读,家长自愿选择交通出行方式,交通部门、相关乡(镇)协调解决学生交通出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交运局、各乡(镇)统筹安排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交通服务工作,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交通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坚持便民惠民原则。县交运局、各乡(镇)要积极支持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并开通符合安全标准的城乡公交线路,合理确定交通线路、站点、班次。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困难学生上下学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学生不因交通等问题影响上学。
三、服务对象
农村学校半径2公里以外,且具备通客运条件线路附近的走读小学生。鼓励全县农村学校2公里以外的小学生到寄宿制学校就读,以降低上下学交通风险;确实无法寄宿的,纳入交通服务对象范围。
四、工作程序
为加强优化整合学生交通服务规范管理,成立德安县农村小学生交通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校园专线安全管理工作。组长由副县长魏霞担任,副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邓三军、县教体局局长乐新钧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工作人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交运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公路发展中心德安分中心、各乡(镇)分管领导组成。负责为撤并至接受学校就读的学生提供上下学往返公交服务,同时统筹兼顾老生的交通需要。
(一)开展需求摸底。(2024年4月30日前)
由县交运局、各乡(镇)、县长运公司组织专门力量赴各撤并学校调研,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道路路况、站点设置、车辆需求等情况,拟定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交通路线,并拟定公共交通接送服务的运营方案。
由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县长运公司、县财政局针对前期摸底的路线需求,论证完善公共交通接送服务运营方案,明确接送的路线、站点、费用及车辆配备方案、符合资质的司机配备、安全员保障等。
(二) 落实交通保障。(2024年7月31日前)
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做好学生到校上下车、到站点上下学的安全教育工作;县公安局加强对城乡公交延伸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做实做强校园护学岗;县交运局为农村学生上下学提供公路基础设施和道路运输保障;县财政局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车辆政策性财政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实施,强化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加强学生 上下学公共交通服务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突发学生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增强突发学生交通事 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公布监督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学生交通保障组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严查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各乡(镇)要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责,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综合治理,确保做到“ 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谁主管、谁负责 ”职责,各负其责,联防联控,定期研判形势,协商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公 共交通服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附件:
1.德安县拟优化调整学校学生交通需求摸底表
2.德安县拟优化调整学校学生需乘坐交通安排及经费保障
附件 5-1
德安县拟优化调整学校学生交通需求摸底表
| 序号 | 学生姓名 | 现就读学校 | 家庭住址 | 拟接收 学校 | 至接收学校距离 (km) | 送学方式 | 
 上学道路情况 | |||
| 公交接送次数(每天) | 单程票价(元) | 单日总计票价(元) | 需就近租房到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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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2
德安县拟优化调整学校学生需乘坐交通安排及经费保障
| 乡镇 | 优化网点 | 在校学生数 | 交通服务人数及就读本乡镇学校 | 交通方式 | 交通费用 | 拟投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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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学生食宿保障
工作方案
为加快优化我县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稳妥有序做好优化资源配置工作过程中学生食宿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优化整合学校分流学生食宿保障,确保如期完成优化资源配置学生食宿安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全县学校学生安置工作,各城区学校、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学校的学生食宿安置工作。
(二)坚持优先安置原则。接收学校要根据学生分流情况妥善安置从撤并校转来的学生食宿,优先保障接收学生食宿。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4年4月—5月):摸排阶段,由接收学校依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并登记在册;
第二阶段(2024年6月—7月):根据摸排汇总情况,由县教体局牵头,会同县财政等部门,落实“一乡(镇、处)一策、一校一案、一生一档”,解决改善学生食宿条件所需资金问题,化解学校、学生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城区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置工作,成立学生安置工作专班,建立校级领导和教师“一帮一”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学生食宿条件。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局应加大财政投入,将乡镇中心学校食宿改造资金和餐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及时拨付给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改善学校食宿条件和学生伙食,不得挪作他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按照“一生一档”完善安置学生信息档案。同时,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做好学生饮食和住宿条件保障工作,可在秋季开学前做好学生在安置学校的各项适应工作,如:参观校园食堂、宿舍等,确保学生秋季开学能够顺利并快速适应新环境。
附件:
6-1.德安县拟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宿用餐条件摸表
6-2.德安县拟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宿用餐条件建设表
附件6-1
德安县拟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宿用餐条件摸底表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生数 | 班级数 | 食堂面积 | 学生宿舍浴室 | 学生宿舍 洗衣房 | 学生宿舍床位数 | 厕所数 | 饮水机 | ||||||||
| 优质标准(1.2㎡/就餐人数) | 优质均衡标准:浴室每12个班40㎡、18个班55㎡、24个班70㎡ | 优质均衡达标数每层24㎡ | 标准数:一人一床 | 标准: | 每班一台 | ||||||||||||
| 现有 面积(㎡) | 标准 面积(㎡) | 现有 面积(㎡) | 标准 面积(㎡) | 每层现有面积(㎡) | 标准 面积(㎡) | 现有数量 | 合并后寄宿生人数 | 现有女生蹲位数 | 达 标 数 | 现有男生蹲位数 | 达标数 | 现 有 数 | 达 标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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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2
德安县拟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宿
用餐条件建设表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 生 数 | 班级数 | 食堂面积 | 学生宿舍床位数 | 备注 | ||
| 优质标准(1.2㎡/就餐人数) | 标准数:一人一床 | |||||||
| 需新建面积(㎡) | 现有 数量 | 合并后寄宿生人数 | 需要床位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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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闲置
校园校舍等资源利用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8〕41号)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教发〔2019〕26号)精神,按照《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的方案通知》(德府办字〔2018〕156号)文件要求,结合德安县实际,现制定全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闲置校园校舍等资源利用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和随务工父母进城就学儿童的增多,农村中小学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较大,我县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力度,提高了农村中小学规模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但同时也形成了为数不少的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得到科学有效的利用,造成了资源浪费。
我县农村中小学(学校占地总面积50013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905.4平方米,固定资产8083.72万元(其中:仪器设备1345.74万元),这些学校中,已经没有学生的学校59所,占地总面积223184.34平方米,建筑面积44812.8平方米,固定资产689.46万元(其中:设施设备278.7万元)。
二、处置范围
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中已经撤并停办及其他原因闲置的校园校舍,包括闲置的校园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包括尚在办学学校的空闲校舍资产。
三、处置利用原则
(一)分类指导,教育优先原则。根据闲置校园校舍的利用价值、产权归属等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因校制宜,实现闲置校产“二次投入教育”,确保闲置校产对促进教育发展效益的最大化。
(二)依法规范,规范处置原则。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处置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各权属主体和原出资(含捐赠)者的合法权益。原由华侨华人、海外同胞捐资兴建的校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教育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注意保护海外侨胞捐赠财产的意见》(教外港〔2003〕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原则。闲置校园校舍的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按照“物随生流,合理调配,集中使用”的要求,全部转入布局调整后长期保留的乡镇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等不动产,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首先满足教育系统内部调整使用。对建筑质量较好,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的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如:调整用于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实践活动基地、教师周转用房等。教育系统不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应根据其使用特点,与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调整用于留守儿童活动室、乡村养老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卫生院(室)、文化站(室)、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计生站(室)等农村公益性事业。要充分考虑现有教育需求及前瞻预留教育发展空间,寻求最合理的利用方式。
四、闲置校产处置利用措施
(一)闲置校舍综合利用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于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闲置校舍先行予以利用;对于长期归教育部门使用,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房屋等产权手续不完整的校舍,应明确产权,完善手续,之后加以利用。对于产权明确为国有且不再使用的闲置校舍,依法通过资产评估后,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处置。
(二)置换、变卖、出租。对已明确产权归属,且不适合用于教育等农村公益事业的闲置校园校舍,可以通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后,按照公开、公正、竞价的原则,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法定程序进行置换、变卖,也可以依法出租,所得收益根据闲置校园校舍的产权归属进行分配。国有资产收益归相应乡(镇)政府,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归农村集体;置换、变卖、出租中的国有资产收益统筹用于教育等公益事业。
(三)按照有关规定,闲置校舍要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对于年久失修,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以及地理位置偏僻,确实无法变卖、转让、移交的中小学闲置校舍,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拆除,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相应核减固定资产登记,并将相关学校的土地证等证件交由县教体局统一保管。将拆除后的闲置学校土地置换作为教育用地,为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预留发展空间。
(四)对于无法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处置的闲置可用校舍,原则上划转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作为集体财产管理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委、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局、城建、审计、公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闲置校园校舍的排查、清理、质量鉴定、登记造册、规划利用,土地、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核实、评估和确认,以及对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落实优惠政策。闲置校园校舍在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后要按照简化手续、减免费用的原则,结合当前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尽快补办有关权证。闲置校园校舍在置换、出售出让、出租过程中,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减免有关费用。
(三)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局、城建、审计、公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要按照土地、校舍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闲置校舍再利用工作的资产评估确权、资产审计、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拆除、教育用地储备、资产划转等工作。
(四)各乡(镇)要深入调研,详尽掌握闲置校舍的校园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结构形式、新旧程度等,提出闲置校舍处置的初步意见,报县闲置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闲置校舍的再利用方式。
(五)加强监管。对于不按审报程序、暗箱操作处置资产和将闲置资产处置收益用于发放福利、奖金、津贴或者挪作他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广泛宣传。在综合利用闲置校舍工作中,要做好宣传工作,多方面征求意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新的矛盾和纠纷。
已办理土地确权校园校舍
| 序号 | 学校 | 建筑年份 | 建筑面积 (m2) | 土地确权 | 备注 | 
| 1 | 原老三小附城教学点 | 1999 | 827 | 已办理 | 附城村外租 | 
| 2 | 河东乡河东村教学点 | 2006 | 210 | 已办理 | 河东村委会租给权政玻璃厂使用 | 
| 3 | 宝塔乡九里希望小学 | 1985 | 1244 | 已办理 | 村委会租赁给私人办厂 | 
| 4 | 高塘乡顾田教学点 | 2008 | 173 | 已办理 | 顾田村委会使用 | 
| 5 | 高塘乡高塘教学点 | 1987 | 786 | 已办理 | 已拆除 | 
| 6 | 高塘乡黄墩教学点 | 1987 | 380 | 已办理 | 已拆除 | 
| 7 | 林泉乡大溪畈村小学 | 1989 | 562 | 已办理 | 大溪畈村委使用 | 
| 8 | 林泉乡屏峰村小学 | 1985 | 280 | 已办理 | 闲置 | 
| 9 | 林泉乡清塘村小学 | 1987 | 688 | 已办理 | 移交乡政府办理红薯粉丝厂 | 
| 10 | 林泉乡林泉村小学 | 1990 | 560 | 已办理 | 林泉村小学空地建设林泉村综合服务平台,老教学楼村委使用 | 
| 11 | 聂桥宝山小学 | 1995 | 1068 | 已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12 | 聂桥镇永丰小学 | 1998 | 560 | 已办理 | 村委会租赁给当地办私人茶厂 | 
| 13 | 聂桥镇芦溪小学 | 2010 | 345 | 已办理 | 芦溪村委会使用 | 
| 14 | 聂桥镇梓坊小学 | 1990 | 340 | 已办理 | 梓坊村委会使用 | 
| 15 | 聂桥镇柳田小学 | 2010 | 275 | 已办理 | 柳田村委会使用 | 
| 16 | 磨溪乡五星小学 | 1993 | 480 | 已办理 | 已拆除 | 
| 17 | 磨溪乡南田小学 | 1991.1 | 453 | 已办理 | 闲置 | 
| 18 | 吴山学校竹蓬小学 | 1998 | 480 | 已办理 | 竹蓬村卫生所占用两间,其余的闲置 | 
| 19 | 吴山学校锡矿小学 | 1985 | 360 | 已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20 | 吴山学校锡矿中学 | 1985 | 720 | 已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21 | 吴山学校老吴山中学 | 1987 | 2769 | 已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22 | 吴山海岸希望小学 | 2001 | 663 | 已办理 | 闲置 | 
| 23 | 爱民学校柏树教学点 | 2014 | 248 | 已办理 | 柏树村委会使用 | 
| 24 | 爱民学校南山教学点 | 1989 | 500 | 已办理 | 南山村委会使用 | 
| 25 | 爱民学校西泉教学点 | 1991 | 380 | 已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26 | 爱民学校土塘教学点 | 1989 | 500 | 已办理 | 土塘村委会使用 | 
| 27 | 邹桥学校源口教学点 | 1990 | 402 | 已办理 | 村委会租赁给台湾企业办厂 | 
| 28 | 邹桥学校茂华希望小学 | 2013 | 400 | 已办理 | 闲置 | 
| 29 | 邹桥学校大泉教学点 | 1993 | 367 | 已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30 | 邹桥学校堰头教学点 | 1991 | 350 | 已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31 | 邹桥学校杨坊教学点 | 2006 | 149 | 已办理 | 闲置 | 
| 32 | 林泉乡小溪山村小学 | 1991 | 523 | 已办理 | 闲置 | 
| 33 | 车桥镇长庆教学点 | 1990 | 544 | 已办理 | 村委会租赁给私人办厂 | 
| 34 | 车桥镇白水中心小学 | 1989 | 544 | 已办理 | 资产移交车桥镇镇政府 | 
| 35 | 车桥镇及幼教学点 | 1998 | 403 | 已办理 | 城门村委会使用 | 
| 36 | 塘山学校新塘村教学点 | 2000 | 884 | 已办理 | 新塘村委会使用 | 
| 37 | 塘山学校郑湖村教学点 | 2003 | 326 | 已办理 | 郑湖村委会使用 | 
| 38 | 塘山学校塘山中学 | 1992 | 1203 | 已办理 | 塘山乡政府使用 | 
| 39 | 吴山张塘教学点 | 1996 | 1253 | 已办理 | 新增闲置 | 
| 40 | 吴山红桥教学点 | 1996 | 1493 | 已办理 | 新增闲置 | 
| 41 | 黄桶小学 | 1998 | 1254 | 已办理 | 已移交镇政府 | 
未办理土地确权校园校舍
| 序号 | 学校 | 建筑年份 | 建筑面积 (m2) | 土地确权 | 备注 | 
| 1 | 宝塔乡东山小学 | 1986 | 856 | 未办理 | 村委会租赁别人办项目部 | 
| 2 | 宝塔乡徐河小学 | 1984 | 484.5 | 未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3 | 宝塔乡梅桥小学 | 1995 | 941.6 | 未办理 | 村委会租赁私人用作仓库 | 
| 4 | 宝塔乡九里小学 | 1971 | 543 | 未办理 | 村委会租赁私人办蔬菜基地 | 
| 5 | 黄桶桥头教学点 | 1982 | 220 | 未办理 | 桥头村委会使用 | 
| 6 | 河东乡上畈村教学点 | 1997 | 511 | 未办理 | 上畈村委会使用 | 
| 7 | 河东乡后田村教学点 | 2011 | 215 | 未办理 | 华荣塑胶厂使用 | 
| 8 | 车桥镇昆山教学点 | 1982 | 392.7 | 未办理 | 村委会租赁私人旧址拆除、新建竹炭厂厂房 | 
| 9 | 车桥镇九井教学点 | 1984 | 488.52 | 未办理 | 闲置(建议拆除) | 
| 10 | 车桥镇白羊教学点 | 1990 | 544 | 未办理 | 闲置 | 
| 11 | 车桥镇潘坊教学点 | 1990 | 476 | 未办理 | 闲置 | 
| 12 | 车桥镇义门教学点 | 1989 | 465 | 未办理 | 义门村委会使用 | 
| 13 | 磨溪乡金山小学 | 1995 | 400 | 未办理 | 交付新田村委会管理使用 | 
| 14 | 磨溪乡曙光小学 | 2001 | 100 | 未办理 | 曙光村委会使用 | 
| 15 | 磨溪乡港口小学 | 1995 | 540 | 未办理 | 港口村委会使用 | 
| 16 | 邹桥学校付山中学 | 1988 | 520 | 未办理 | 闲置,有村民居住 | 
| 17 | 邹桥学校石门教学点 | 1997 | 605 | 未办理 | 石门村委会使用 | 
| 18 | 邹桥学校付山教学点 | 1992 | 679 | 未办理 | 付山村委会使用 | 
附件8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保留学校
提质方案
为推动全县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各乡(镇)教育资源配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统筹优化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提升各乡(镇)保留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发展。根据全县人口分布、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各乡(镇)义务教育资源,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不断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入学与接受优质教育的关系。
(二)坚持优质发展。加强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引导县域内所有学校提升内涵,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实现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
(三)坚持共享发展。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教师支教及送教下乡、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学校办学文化共生等措施,逐步形成办学优势,提升教育品质,让教育发展 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服务更多学生。
三、工作目标任务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乡与乡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进一步完善各乡(镇)学校设施、设备及基本办学条件,特别是对涉及教育网点优化整合后的乡(镇),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合理布置和规划,使其教育资源更加优质均衡。
(一)适时更新乡(镇)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计划采购教学一体机、教师(学生)电脑、学生用床;新增食堂设备、空调等,改善保留学校办学条件。改造教学楼、学生宿舍、运动场、厕所、污水管道、食堂等。
(二)加大力度培训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县教体局要组织教师认真完成国培、省培、市培等项目,同时,要特别注重在县培项目设置上偏重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培训。一是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开展教师研训,要分学科、分年龄段开展培训。二是要实行城区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全面开展对口帮扶,通过片区教研、送教下乡、送训下乡、讲座、青蓝结对培训、打造同课异构、高效课堂等形式将帮扶效果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考评。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城乡优质教学资源均衡共享。各乡(镇)中心学校已经实现校园网络全面升级改造,计算机网络教室和教师备课电脑设备齐全,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拥有种类丰富的上网终端设备,可实现数字化教学系统。市教体局要指导乡(镇)中心学校开展好“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智慧作业”等活动,实现城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四、工作要求
根据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结构标准,利用改扩建和加大设施设备等相关投入和调整规划,完善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校额、班额标准。
(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为主体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继续完善教育网点优化整合后配套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改造、扩容、循环利用等方式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进行布局优化。
(二)保障资源配置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切实履行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着力加大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教育资源优化工作所需经费。将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办学条件提质建设资金。
附件9
德安县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宣传教育和
舆情引导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正确舆论导向,强化调控管控,防范化解舆情风险,为推进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科教兴国基本战略,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按照“ 统一领导、把握重点、讲究方法、正面引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论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解读,确保全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信息及时发布原则。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决策部署,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解答公众疑虑。信息的发布应准确真实、详细全面,避免误导群众,避免过度解读或偏差。
(二)倾听群众声音原则。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是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做好调查摸底,倾听群众的声音,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科学规划乡村学校布局,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坚决杜绝因布局调整导致学生辍学。
(三)加强正面引导原则。在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中,接收学校应当适时展示教育系统积极健康的形象,增强群众对教育的信任感。要积极地回应群众及社会关切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专人监管监测。乡(镇)与学校要各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优化资源配置工作的有关信息。要配合县教体局与宣传部门工作,协助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开展实时监测和预警,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出现网络舆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事件。
(二)做到快速核查应对。社会舆论宣传组接收舆情后,要立即根据责任范围将舆情联系单传送至有关联络员。舆情涉及的有关乡(镇)和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对舆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事实真相,制定舆情处置方案或工作实施方案。
(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于观点偏颇、反映的事实失实或恶语中伤,但影响不是很大的网络舆论,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跟帖等方式正面引导,以正视听。对那些以文字、
视频、图片等方式出现有可能引发热点的重要舆论和敏感话题,发现后要及时上报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统一口径”的原则,通过论坛发帖、留言回复等形式,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抢占正面信息发布的先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优化资源配置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注重实效引导。舆论引导要讲究策略,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疏导和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群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
(三)提高应急能力。各乡(镇)党委要配齐配强网络舆 情应急工作力量,注重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舆情联络员的政治敏锐性、舆情收集技巧、舆论引导能力和舆情研判能力。
(四)善于做好总结。各乡(镇)针对每件重大舆情事件,事后都要及时总结,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切实提高本地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水平。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印发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