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办字〔2023〕6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1-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0338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安县关于加强城区、工业园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1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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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安县关于加强城区、工业园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114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关于加强城区、工业园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中心城区(含高新区宝塔园区和丰林工业新区)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1927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德安县中心城区内(含高新区宝塔园区和丰林工业新区)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水的许可监督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实施意见。

二、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是本县排水许可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负责所管辖区域的排水许可的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排水许可管理工作。排水许可相关工作最终职责分工需根据我县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实施后确定。)

三、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排水设施程序审批,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项目排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新建公共排水设施工程以及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征求县城市管理局的意见。

)县自然资源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时,将县城市管理局纳入联审联批部门。县城市管理局应当就规划方案中的排水设计是否符合雨污分流规划、排水设施连接公共排水设施接入点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设计单位依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及相关规范,开展排水管网施工图设计。阳台露台排水应当按雨污分流设计,设置污水管道,雨污水分别接入公共雨污排水管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排水设施需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将县城市管理局纳入联审联批部门,县城市管理局应该提出意见并按照相关法规办理排水接入许可。

排水设施工程建设均应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其中,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工程到期移交、居住小区及企业竣工验收备案,应进行排水管道CCTV检测,检测工作统一由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委托第三方实施。污水管道、混流管道及初期雨水截流管道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闭水试验。住房和城乡建设应当加强对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公共排水设施工程以及需要与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后,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提供由县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关于排水设施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批复》。涉及公共排水设施工程以及与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老旧小区改造)竣工验收备案阶段,自然资源或相关职能单位应将县城市管理局(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纳入竣工验收成员单位,严格检查市政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情况,并提出验收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全面实施排水许可管理,加强排水行业监管,严格城市污水源头管控

在公共排水管网覆盖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不得乱排、直排。已经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区域,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雨水排入污水管网,不得混接。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市设施排放污水。

从事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洗车等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配置隔油池、格栅井、残渣过滤池、毛发收集池、沉砂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加强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排放工业污水的工业企业和排放医疗废水的医院需按生态环境要求安装水质自动监控装置,工业污水、医疗废水经过预处理后的水质符合要求再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得未经处理排放或者通过城市雨水管网偷排工业污水、医疗废水。生态环境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县城市管理局实施共享。

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水的,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申请排水许可。

)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的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县城市管理局实施排水许可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中心城区、高新区排水户污水排放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在发放营业执照、排污许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证照时,应当告知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同时将本部门发证情况及时反馈县城市管理局

建立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联合执法机制。城市管理县高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理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对餐饮、宾馆、园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性排水户未经批准擅自纳管、偷排、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要建立排水管理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落实,将排水设施的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在日常巡查时应将规范排水行为纳入巡查范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六、加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排水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

公共排水设施由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排水户负责自建的排水设施包括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的雨污水管、化粪池、检查井和预处理设施等的运行维护。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室外排水设施由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单位负责运行维护,无法确定运行维护的,由属地政府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七、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八、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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