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1-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0308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文字解读】《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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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结合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出台该创建方案。

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制定政策依据

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三、《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制定目标、意义及总体考虑

根据省市最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要求,结合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确保我县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通过创建,在全面推动县域中医药事业在组织管理、服务体系、监督考核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上进一步取得突破,促进全社会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研判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从2023年9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四阶段完成。

一是宣传部署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

二是申报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1月。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2022版开展自评、查缺补漏,并向九江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至九江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1月,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是自查、评审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2022版和职责分工,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缺补漏,改进不足,迎接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估验收,并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评审。

五、《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分为六个栏目。具体将创建的意义和目标进行强调,将具体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压实到各相关单位,将各项工作筹备及完成时间节点进行明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和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传承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分表》(2022版),围绕我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管理,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推动全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助力健康德安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管理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建立我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

2.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近三年中医药事业费占总卫生投入比例逐年递增,中医药事业费占总卫生投入比例大于15%。

3.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中医医院龙头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专人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

2.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3.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100%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4.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至少有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政策。建立我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

2.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3.成立西学中培训基地,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组织、乡、村三级医务人员参加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走进基层、服务群众。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继续开展重点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完善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2.中医医院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和推广,10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

3.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患者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

4.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五)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1.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促进广大群众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

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

3.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推广内容。加大我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4.组织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在我各乡镇、村及社区组织开展传统健身活动,通过太极拳、八段锦全民健身知识讲座和健身技能培训等方式,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促进中医药产业化发展

1.组织开展我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事业、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3.加强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七)强化中医药工作监督考核

1.建立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2.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医诊疗、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及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行为。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协调域内中医药专家对基层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八)提高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四、职责分工

1.政府办: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我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委编办:负责落实中医药人员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中医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3.融媒体中心: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我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我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4.发改委: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中医药卫生资源的配置,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我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5.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我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6.县科工局: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我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我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我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我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7.财政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我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我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落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专项补助资金。

8.人社局:负责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我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我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

9.自然资源局:根据我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我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10.文旅局:组织开展我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我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11.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协调政府各部门,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完善中医药服务城乡居民的有关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在医疗、预防、保障、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12.市监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草药品和中医药医疗器械等质量的监督管理。支持我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

13.乡村振兴局:负责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鼓励乡镇将中医药产业项目纳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优先扶持。

14.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我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15.各乡(镇、场):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全乡(镇、场)总体工作计划,由专人负责中医药推广和宣传。组织各乡镇、村及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支持和帮助卫生院和社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推进辖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评审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39-202310月)

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步骤、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

(二)申报阶段(202310-202311月)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2022版)开展自评、查缺补漏,并向九江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至九江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10月-202311月)

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自查、评审阶段(202311月-202312月)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现场评审评分表》(2022版)和职责分工,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缺补漏,改进不足,迎接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估验收,并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评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中医药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建立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六、保障措施

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突出了德安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有效落实,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并及时自查整改推动落实。要求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现场评审抽查评分细则,逐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评审。

七、《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创建标准;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四是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做好评审迎检。

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等工作;三是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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