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林下中药材(岗梅)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 复
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
你场报送的《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林下中药材(岗梅)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
为加快推进2025年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取得成效,根据省林业局下发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58号)等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并对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局对你们上报的方案进行了综合评审,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林下中药材(岗梅)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在德安县彭山公益林场大金山分场、红旗分场种植岗梅600亩。
2.按照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内容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更要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自查验收,并提请县局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举报电话:12317;办公室电话:4611026;联系邮箱:psgylc4611026@163.com;联系人:钟浪德。
德安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