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德安县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江西省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九江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九江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坚持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通过提质创优、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德安乃至全市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
二、总体目标
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初步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职业教育体制机制调整合理。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德安县中职学校达到国家相应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配备标准全面落实,“双渠道”教师招聘办法全面实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更加完善。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水平显著提升。
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大幅提高。思政教育全面加强,立德树人理念深深扎根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全面落实。着力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更加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取得积极成效。
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对接产业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更加适应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法定责任全面落实,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满足德安乃至九江企业用工需求。校企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发机制进一步完善。
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全面落实,经费投入保障更加有力;职业学校教师地位、待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氛围更加浓厚。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实现职普办学规模大体相当。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要求,统筹安排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严格依托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实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德安县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5。
2.夯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地位。加快推进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到2021年底,达到中职学校国家相应设置标准。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按照总容量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总数的50%以上。
3.支持县技工学校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技工学校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
4.发挥职业教育资源培训优势作用。充分发挥县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中心作用,建成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当地各类学习群体,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兼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培训、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社区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5.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县技能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平台。支持德安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通过江西省产教融合型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立并尽快出台德安县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6.推动校企深度合作。鼓励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尽快出台校企合作负面清单。职业学校教师和学生个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7.强化校企协同育人。积极推进“引企入校”工作的落地落实,职业学校要不断完善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联合建设创新基地、生产基地,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联合开展招工招生、专业建设、实习实训、质量评价、科研攻关等工作。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和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符合职教特点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趋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8.建设一批实训基地。抓住部、省、市扶持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机遇,集合政府、企业、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9.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政策,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不低于20:1的配备标准。实行动态核编,落实公办职业学校不低于20%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根据核定的教师岗位计划控制数予以经费统筹保障政策。完善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办法,落实“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2021年起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两个渠道招聘专业课教师。在职业学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支持职业学校按规定聘用在技能大赛中获优异成绩的技术能手担任专业教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整建制职称过渡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比照重点中学设置。
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地位,执行《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九府发〔2004〕28号)中“对于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做到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同等看待,享受其同等待遇”的政策。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项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提取60%用于劳动报酬,单列核增单位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分配时重点向参与校企合作、1+X证书、技能竞赛等项目的人员倾斜。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与学校学杂费收入一样,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所需绩效工资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按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允许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学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支持职业学校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创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三)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0.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全面实施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方针。配备数量更足、素质更优、形象更好、能力更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大力加强职业学校思政教育,组织开展“文明风采”进校园活动。培育工匠精神,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逐步实现“学历教育证书、1+X证书、德体美劳素质融合证书”三证毕业的培养格局,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关精神,将劳动教育纳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职业学校学生在学制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劳动教育,结合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实习实训,参与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增强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劳动自豪感,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敬业的劳动态度。加强社会实践环节教育,将每年的寒暑假期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时间。
11.落实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全面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服务导向,对接我县产业需求,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鼓励职业学校对接企业生产过程,按照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校级人才培养方案周期性审核制度。调整课程结构,保证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鼓励职业学校根据国家教学标准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可根据专业教学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学生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落实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鼓励师生应用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学习空间进行教学。深化专业课程改革,落实教材选用要求。
12.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学校要按照突出技能、服务就业的原则,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统筹安排。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13.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规范》,引导职业学校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高速稳定的校园网络,联通校内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应用系统,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大幅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鼓励职业学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引导职业学校开展信息化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以及学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优质在线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14.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保障制度。持续推进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健全职业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按照“需求导向、自主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要求,持续提升办学质量。
(四)构建多元办学格局。
1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深化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职能,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和服务”转变。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
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实行相对独立的人员聘任与经费核算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专业、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专业。建立公开透明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负面清单制度,健全退出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
(五)健全改革发展保障机制
16.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建立不唯学历和资历,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用人单位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完善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省内就业创业优惠补贴政策,鼓励毕业生在省内就业创业。
17.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严格落实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政策,逐步提高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从2021年起设立县本级每年不少于200万元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工作室建设、职业教育类重大活动和竞赛奖励,推进社区教育和经县政府批准的其他职业教育支出。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
18.保障职业教育建设和用地需求。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布局各类职业教育基地和示范园,保障职业教育设施合理用地需求。用地计划安排应优先保障职业教育设施用地需求。加大职业教育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支持力度,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
19.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
20.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
21.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县职业学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组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局长、县属职业学校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完善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2.制定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
23.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每年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校园开放课程”等活动,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