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德府字 文件编号: 德府字〔2021〕4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0-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628445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改进“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式的请示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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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改进“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式的请示》(德自然资字〔2021〕15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在办理“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手续时,由购房人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成交价格参照税务部门计征契税时计税价格确定。

特此批复。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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