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呈报的《德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德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
二、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报告》要求进行建设,如有修改调整,按程序报批。
三、各乡(镇、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分工,依据《规划报告》确定的任务目标,做好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