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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厘清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防范遏制各类事故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实施细则》共分总则、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行业主管和安全生产业务监管责任、工作机制、附则等6个部分、63条。
《实施细则》首次提出建立“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行业部门管理、业务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生产经营单位主责、职工参与、基层末梢执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业务监管部门开展涉及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业务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共享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信息,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整改”,有利于推动部门之间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我县实际,针对90个国民经济分类行业类型,逐一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业务监管部门,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持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