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字〔2025〕6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28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834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关于同意宝塔乡八一村四、五组预留发展用地使用权进行回收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7-28 10:00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宝塔乡八一村四、五组预留发展用地使用权进行回收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5〕110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请求,请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2025年7月28日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