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字〔2025〕6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28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834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关于同意宝塔乡八一村四、五组预留发展用地使用权进行回收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7-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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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宝塔乡八一村四、五组预留发展用地使用权进行回收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5〕110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请求,请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2025年7月28日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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