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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呈报的《关于以公示修订价格回购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等四宗闲置土地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文件相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以每宗土地基础价格下浮3%(涉及地块评估价均与原地块购地成本孰低)的回购价格,回购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购德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回购德安县博河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批复。
附件:闲置土地回购价格表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闲置土地回购价格表
| 序号 | 产权人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性质 | 面积(平方米) | 原公示价格(万元) | 收储价格(万元) | 
| 1 | 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出让 | 30734,51 | 14,651.14 | 14,211.61 | 
| 2 | 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 | 互通连接线以北、迎宾 | 出让 | 54256.64 | 22,676.83 | 21,996.53 | 
| 3 | 德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出让 | 26666.67 | 11,360.00 | 11,019.20 | 
| 4 | 德安县博河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滨河大道以南、府东路延伸线以西 | 出让 | 28759.6 | 12,251.62 | 11,884.07 |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