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办理县财政核算中心项目等五宗划拨用地手续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5〕5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1.同意对县财政核算中心项目办理无偿划拨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人为德安县财政局,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2.同意对河东大道(二期)工程二标段项目西外环路(三中至渊明大道延伸线)、体育路、一小规划路、东支路等四条道路办理无偿划拨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人为德安县绿色道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村镇村道路用地。
特此批复。
2025年4月30日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