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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呈报的《关于请求撤销〈关于德安县邹桥乡邹桥村八组(畈上王庄)与六组土地权属纠纷界线争议处理决定〉的请示》已收悉。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的《关于德安县邹桥乡邹桥村八组(畈上王庄)与六组土地权属纠纷界线争议处理决定》(德府字〔2025〕1号),因适用法律、法规不明确。经县政府研究,现决定自行撤销德安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的《关于德安县邹桥乡邹桥村八组(畈上王庄)与六组土地权属纠纷界线争议处理决定》(德府字〔2025〕1号)。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