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德安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德住建文〔2025〕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安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二、编制主要内容
1.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
2.棚户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工程。
3.城中村综合改造工程。
4.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工程。
5.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工程。
三、编制期限
本次实施方案编制期限:2025—2029年
四、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方案内容要求,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方案目标及内容有效落实。
特此批复。
2025年4月3日
 是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印发是
是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印发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