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字〔2023〕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4-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3244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0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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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德安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33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安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要求,批准我县河东乡上畈村,丰林镇紫荆村,吴山镇何铺村,磨溪乡董家村、宝泉村、尖山村,车桥镇九井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0868公顷,其中:农用地0.0868公顷(无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使用土地手续,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我县9户农民建房

    二、该批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资金等规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三、

你局要对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用地批后实施情况报送县政府。   

    四、

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报县政府备案。

    五、供地前,你局应督促乡镇政府做好农民建房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2346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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