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发〔2022〕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4-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98857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2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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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德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为加快实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和健康德安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赣府发〔2021〕28号)和《九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九府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身服务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与综合价值,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发展目标

以全民健身事业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强工兴旅、绿色发展、城乡一体、幸福宜居”的奋斗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到2025年,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扎实组织开展好各项全民健身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使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稳步提高。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片。

二、主要任务

(三)补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等工作,盘活城区空闲土地,充分合理利用绿地和闲置场所,在城区规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社会篮球场等健身设施,加强行政村(社区)和居民小区健身场地器材配备,改善城区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的现状,实现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优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功能。

落实国家新建居民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且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体育设施。

(四)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

保持全县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趋势,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条件,加快公共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培养多元主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场馆管理运营,鼓励引入社会专业运营团队承接或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规范运营行为,确保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公益属性。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企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办公区域及周边公共空间,鼓励学校场馆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物理隔离改造,在非教学时间采取错峰开放的方式,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全民共享水平。鼓励第三方运营,建立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

(五)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成立德安县体育总会,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体育协会为骨干,群众身边的乡(镇)、社区(行政村)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快推进体育社团改革,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行体育社团负责人公开招募制度,推动体育社团社会化。通过已成立的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协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单项体育赛事活动,为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为我县全民健身的主力军。

(六)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立足我县体育传统与发展特色,在全县各乡(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激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热情,促进体育消费,创造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动力。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坚持开展全民健身日、群众健步行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组织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大众运动项目,使参赛队员逐渐由职工向广大农民延伸。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推进各乡(镇)创建健身活动品牌,各村(社区)建立一支常年坚持锻炼的健身队伍。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青少年、中老年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推行简便、易行、健身效果好的健步走、健康跑、健身骑行“活力三项”运动,大力发展具有群众基础的三大球、三小球、游泳、健身健美、广场舞、气排球等休闲运动项目。

(七)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全县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名。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平台,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社区志愿常态化服务,鼓励体育教师和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志愿指导服务等工作。创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供给模式,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健身指导能力培训,开展“体医融合”试点,举办运动处方业务培训班,传授运动损伤预防、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运动心理等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提高健身指导技能水平。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要求,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健身方法,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

(八)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重点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以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目的,树立健康第一导向,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证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各不少于1小时。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工作考核体系。支持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

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提高健身服务适老化水平,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积极举办适合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支持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

推进职工体育发展。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培养体育骨干,推行工间操健身制度,广泛开展符合职业特点的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等健身活动。

支持特殊人群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为残疾人、妇女、幼儿、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提供科学健身指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体育赛事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

(九)推动体育产业稳步发展

加大节假日、基层体育赛事供给,打造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健康等体育服务业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引进体育产业类企业落地,激发包括国有、民营企业等多元市场主体活力,激活体育消费力,盘活各类体育资源,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鼓励公共体育场馆与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公共体育场馆 “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积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主体,鼓励社会参与培育或赞助知名赛事、场馆、俱乐部等体育品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公益性群众健身消费。

(十)加快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

推动实施体教融合发展战略,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及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构建青少年赛事体系,鼓励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级联赛、青少年业余赛事。大力推进各类运动进校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教练员和体育培训机构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注重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等优势项目的人才培养和输送。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部门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公共服务发展计划,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县创建,凸显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作用,充分发挥体育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健康德安建设。

(十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保持与其他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费同步增长。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对体育产业的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全民健身投入,拓宽增加全民健身资源供给渠道。

(十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具有专业组织管理、健康指导、科学研究等能力和素质的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全民健身基层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专项化体育服务人才。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培养和奖励。创新拓展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和渠道,定期举办基层健身管理骨干培训。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支持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学校体育教师、健身爱好者从事全民健身工作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十四)落实安全保障

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和户外运动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十五)保障评估机制

2025年底前,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报告,并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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