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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机构的批复》(赣府字〔2025〕28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成立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5〕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德安县建设项目部,具体负责属地内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筹措、建设管理、招投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法人单位名称
江西省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治理工程德安县建设项目部
二、建设项目部成员
程文海 县水利局七级职员(法人代表、项目部主任)
周元龙 蒲亭镇副镇长(项目部副主任)
文伟民 县水利局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金晓英 县水利局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黄成清 县水利局高级工程师
桂胜军 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欧阳永强 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郭佳佳 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周 蕾 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胡 振 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梁贤欢 县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段一昆 县水利局技术员
邬小龙 蒲亭镇水利员
三、项目部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
建设项目部下设工程技术组、计划财务组、质量安全组及办公室等机构。
(一)工程技术组
主要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技术工作,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进度的统计、上报等工作,由文伟民同志担任工程技术组负责人。
成员3名:文伟民、黄成清、段一昆。
(二)计划财务组
主要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由金晓英同志担任财务组负责人。
成员2名:金晓英、郭佳佳。
(三)质量安全组
主要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欧阳永强同志担任质量安全组负责人。
成员3名:欧阳永强、胡振、梁贤欢。
(四)办公室
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工程建设日常事务、工程建设中文件收发、资料收集、归档,工程建设宣传报道、车辆管理等工作,由桂胜军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3名:桂胜军、周蕾、邬小龙。
2025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