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人民政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全程纪实”工作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字〔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县政府办公室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7项决策事项纳入德安县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德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各决策承办部门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纪实和全链条管理工作 (每项决策需准备2份案卷备查)。
附件:德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 1 | 德安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人民政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 “全程纪实”工作法实施方案 | 县政府办 | 3月 | 
| 2 | 德安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县住建局 | 4月 | 
| 3 | 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 县发改委 | 6月 | 
| 4 | 德安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8月 | 
| 5 | 德安县优化农村学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 | 县教体局 | 9月 | 
| 6 | 德安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11月 | 
| 7 | 德安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县生态环境局 | 12月 | 
注:该目录动态更新。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