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办字〔2024〕7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1-27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8015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数字 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2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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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德安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3〕8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9号)精神,加快建设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重要论述,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集约、协同共享、安全可控”的工作原则,全方位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德安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赣服通”“赣政通”“赣企通”等公共平台更加完善,政府履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运转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化、政务数据价值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形成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治理新格局,有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平台应用

1.优化升级“赣服通”。完善业务办理功能,拓展服务深度、广度,推进特色服务应用创新,推动“赣服通”与县融媒体中心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深度整合全县各类移动端应用,全面对接县直有关单位的业务系统,确保服务同质、数据同源,实现相关业务“一窗受理、全程网办”,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或涉密等特殊事项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4年底)

2.拓展完善“赣政通”。加快“赣政通”三级接入覆盖,实现县、乡、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接入,机关内部办事60%以上实现“最多跑一次”。持续优化“赣政通”组织架构,加强人员组织机构信息维护,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工作体系。丰富“赣政通”应用场景,推动各部门数字化应用与“赣政通”统一工作平台的集成融合,强化全县一体化协同办公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3.整合打造“赣企通”。加快“赣企通”平台部署应用,集成涉企政务服务、强化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为企业提供开办、年报、融资、税务、政策兑现等一站式、全生命周期的“掌上办”服务,全面提升涉企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二)建立场景体系

全面落实“省级主建、市县主用”“一部门一系统”“一市一平台”要求,深入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政府运行、决策支持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1.推动经济运行“一网监测”。深化数字化场景应用,围绕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领域,加强数据整合、汇聚、应用,强化监测预警,有效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2.强化市场监管“一体监管”。提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九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九江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九江市投资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九江市自然资源综合动态智能监管平台、九江市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综合管理云平台等应用水平,完善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等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数字化监管体系,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府办〔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3.促进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社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依托“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应急”、九江市乡村振兴监测预警平台、九江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九江市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完善德安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等项目效能,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纵向建设转向纵横融通,提升社会治理、城市治理、乡村治理、应急管理等领域数字化协同治理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办〔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4.深化公共服务“一网通办”。持续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办的综合服务体系,优化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功能,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积极开展“赣通码”建设应用,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异地办”“帮代办、智慧办”。发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已建项目效能,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卡在民生服务领域应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数据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交运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5.助力生态文明“一体治理”。依托九江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九江市自然资源一体化平台、智慧环保平台、智慧水利平台、林长制管控平台等已建系统,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多方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加强5G、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数字技术应用,健全生态环境动态感知、监测预警和立体防控等能力。持续融合各类生态文明数据,拓展绿色低碳数字化应用,深化生态文明监测、预警、评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6.推进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完善县综合协同办公系统功能,推进办会无纸化应用,推动公文流转全程无纸化办理,依托全市数字化统一办事平台,梳理优化县级机关内部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跨层级、部门间、部门内办事效能,实现机关办文、办会、办事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完善“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健全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融合发展。加快数字会务、智能安防、智慧物业、智慧食堂等机关事务数字化场景创新,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一网通、服务一键达”。积极推动我县“一表同享”试点工作,采取“多表合一”“数据项压减”等措施,推动基层填表报数减表格、减条目、减跑动、减时长,精简基层报表总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7.推动决策支持“一屏统览”。依托全省一体化决策指挥平台,加快打造覆盖各领域、各层级、各部门的“指挥决策大脑”。以数据调研、采集、校验、转换、挖掘为基础,以政策研究、分析、决策、生成、评估为目标,建设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指挥调度等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汇聚、业务建模、决策效果评估、应急指挥等服务,提升政府数字化决策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三)完善公共支撑

1.统一身份认证。依托全省可信身份认证系统,为全县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能力,满足个人、企业等的身份认证需求,实现“一个账号、一次登录、全省通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2.统一电子证照。依托省市电子证照系统,加快本地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强化电子证照互认互通能力,提升电子证照质量,用证率达到80%,深化政务服务“无证办理”,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3.统一电子印章。强化省电子印章系统及市电子印章中台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跨行业、跨区域和跨层级的业务中积极应用电子印章,覆盖率达到50%。探索电子印章在合同订立、人员招聘、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的社会化应用,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4.统一线上支付。依托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动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全覆盖,满足群众公共服务类缴费项目的需求。依托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体系,整合线上线下支付渠道,拓展各类资金结算功能,实现多种电子化支付方式接入,为“全程网办”提供安全、统一、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5.统一消息服务。依托全省统一消息推送中心,汇聚政务数字化系统的通知消息,即时或定时推送至指定用户,提供统一消息推送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6.统一智能互联。加快建设城市大脑,部署应用物联网平台及市级视频汇聚共享平台,强化物联感知终端的接入管理及数据共享能力,推动政务视频资源共建共享,防止重复投资建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对接视频、图像、语音、文本等多源异构数据,为智慧政务、精准治理、惠民服务等上层应用提供智能分析服务,实现精准决策与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7.统一应用底图。依托国土空间“一张图”,深化地理空间服务应用,为各地各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全域态势感知、辅助决策分析等功能开发提供统一地图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8.统一政务区块链。依托全市政务区块链基础平台,提供数据存证、数据溯源、多方协同等服务,进一步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可信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四)用好数据资源

1.统筹政务大数据平台使用。以2个门户(政务数据共享门户和公共数据开放门户)、2类数据资源库(基础库和主题库)、8大核心系统(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数据供需对接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数据异议处理系统、数据开放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治理系统和数据分析系统)为主要内容,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和全市统一政务大数据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协同高效的政务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按省级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部署时间)

2.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围绕数据责任清单、供需对接清单、数据负面清单,梳理全县各级政府部门职责、业务活动、行政权力事项,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按要求全量编目,明确数据责任主体,建立全县政务数据统一资源目录,形成全县政务数据“一本账”,实现全县业务数据化、数据目录化、目录资源化、资源服务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加强政务数据汇聚治理。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按照“一数一源”完善数据采集汇聚机制,按需归集政务与社会数据,实现市、县数据汇聚整合。构建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等基础库及政务服务、生态环保、信用体系、“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等主题库,并按要求与省级数据库对接。建立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归集的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共享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4.深化政务数据协同共享。以应用为牵引,建立“应享尽享”管理制度,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扁平化网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政务数据统一编目、统一标识、统一寻址、统一服务、统一质量、统一安全,进一步提升数据共享效率、数据服务能力和数据安全性。在“赣政通”平台探索建设数据共享掌上功能,实现掌上看数、查数,探索掌上审数,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5.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利用。加大政务数据开放利用创新力度,明晰数据开放的权利义务,界定数据开放的范围和责任,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的政务数据。积极组织部门、企业参加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推动优秀应用项目落地孵化,跟踪开放应用成效,形成示范效应。探索数据授权运营,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五)夯实基础设施

1.升级政务“一张网”。升级改造县、乡二级骨干网络,打造万兆到省、千兆到县的全光网络。统筹推进迁网工作,确保各部门专网无缝、安全、快速向政务外网迁移融合,实现全县非涉密政务业务系统一网承载。持续推进政务外网村(社区)“最后一公里”网络接入,逐步实现县乡村三级网络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外网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规模化应用,逐步满足各类政务信息系统IPv6访问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2.完善政务“一朵云”。整合完善现有政务云管理平台,探索建立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加强上云单位云资源使用情况的巡查、监测、分析,推进政务云资源统筹管理、高效提供、集约使用。扩容政务云资源,丰富政务云算力,强化云安全保障能力,推进信创云平台建设,进一步满足数字政府新增业务上云与应用系统迁移至政务云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

(六)强化安全保障

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加大数据保护力度。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保护,完善全县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利用市级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泄密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发现能力,为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安全及数据安全提供安全保障支撑。依托市级密码服务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提供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商用密码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政府办〔数据局〕、县委办〔县委保密机要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4.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构建数字政府自主可控应用生态,不断提升电子政务自主可控水平。政务云、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扩容升级优先采用自主可控的技术和产品,新建数字政府应用项目应支持自主可控的软、硬件环境部署,已建信息化系统应逐步完成自主可控适配改造。(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保密机要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各个环节,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推进举措,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部门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各乡镇、各部门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二)强化项目统筹。严格落实《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坚持“省级主建、市县主用”原则,严格控制单独新建数字化项目,县级及以下以用为主,承接使用省市部署的各类应用系统,有条件的可探索建设县域特色应用场景。制定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数字化项目咨询论证和联合会审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县数字化项目的规划、论证咨询、审核、实施、监管等全流程管理,科学精准谋好项目、保质保量建好项目、实实在在用好项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各部门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统筹保障本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在数字政府规划咨询、系统建设、数据共享、资源整合、运维运营等方面做好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数字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营。完善财政资金分级投入机制,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相关的政府采购监管,适时组织重点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四)强化考核调度。进一步加大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考核力度,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量化数字政府考评细则,推动全县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定期调度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掌握各地各部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数据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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