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办字〔2024〕6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27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4792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2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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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九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德安县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社会安全和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事件定级标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较大、一般和“小规模大影响”三个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体系

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县级政府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2.1县级层面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2.1.1县停电应急指挥部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应对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发改委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经理担任。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电力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全县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其他事项。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1.2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副经理担任。

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办理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

2具体负责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

3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2.2现场指挥机构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各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置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值班单位,应服从该调度机构的调度。

2.4专家组

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

电力企业负责大面积停电风险的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充分利用技术资源采集和监测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自然灾害、设备运行、电网运行、外力破坏、供需平衡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风险分析

德安电网以35千伏电压等级为支撑、以10千伏电压等级为骨干网架,分别通过7回线路与德安110千伏变电站、丰林110千伏变电站、南义110千伏变电站连接。德安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危险源包括以下方面:

1)自然灾害:雷暴、洪涝、台风、冰冻、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大面积停电;

2)设备事故: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引发地区大面积停电;

3)外力破坏: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4)电网薄弱环节:35千伏文华变仅由35千伏德共线供电,且单主变运行。德安电网N-1问题依然突出(N-1是指:判定电力系统安全性的一种准则。又称单一故障安全准则。按照这一准则,电力系统的N个元件中的任一独立元件(发电机、输电线路、变压器等)发生故障而被切除后,应不造成因其他线路过负荷跳闸而导致用户停电;不破坏系统的稳定性,不出现电压崩溃等事故),一旦在大负荷期间出现跳闸,将引起相关、主变线路过载,引发连锁反应,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5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上级变电站失压(蒲塘220千伏变电站、宝塔110千伏变电站、德安110千伏变电站、丰林110千伏变电站、南义110千伏变电站)出力大规模减少可能导致大面积停(限)电。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的可能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计可能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红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发布橙色预警;预计可能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发布黄色预警。

3.3.2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提前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当研判可能发生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发改委要及时向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经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县发改委发布预警信息;当研判可能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发布预警信息。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5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信息报告应采取书面方式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行书面报告,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报。内容要求简明、准确,应当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势态及处置情况等。涉密信息的报告应遵守相关规定。

县人民政府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发改委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对初判为一般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和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县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县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对于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县发改委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国网德安县供电公司合理安排运行方式,调整电源点接入及水电上网,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水电机组等必要措施控制停电范围,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当执行;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4.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车站、军工、医院、学校、行政机构、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4.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保障燃气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3指挥协调

4.3.1I级响应

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停电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负责,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相关决策部署;

2统一领导全县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3组织召开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4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5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市政府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6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7组织开展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8视情况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9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协助上级调查组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11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3.2Ⅱ级响应

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其授权的负责同志负责,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召开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3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视情况组织开展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9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3.3III级响应

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县停电应急指挥部由县发改委负责,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指导督促做好应对工作;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l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县城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重大事件接受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调查;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接受省能源局调查或受省能源局委托组织政府相关单位(部门)开展调查。调查应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队伍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科工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广播宣传推广,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发布传递需要。通信企业应当提供应急专用频率电波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可以采取开辟专用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和隐患监测诊断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县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山火等相关信息服务。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自备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县发改、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县发改委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

职责

附件1

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德安县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德安县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德安县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小规模大影响事件

1高危重要用户停电;

   2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对当地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停电事件。

德安地区大面积停电不构成《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中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定性标准。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上述电网是指行政区内电网。

附件2

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林业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南昌铁路局德安车务段、武警中队、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中石化德安石油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德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等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民兵预备役、武警消防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二、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旅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综合保障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南昌铁路局德安车务段、国网德安供电分公司、中石化德安石油分公司等配合。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等基本交通运行;负责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武警中队等配合。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反恐相关监控和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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