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办字〔2024〕5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05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4559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中心城区开展2024年“9·18” 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0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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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县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结合省、市国动办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县中心城区及丰林工业新区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918日上午10:00—10:15分。

二、试鸣范围

试鸣范围为县中心城区(含蒲亭镇、河东乡、宝塔乡、向阳山生态林场)及丰林工业新区,通过15个防空警报点(县财政局、县一小、县公路发展中心、河东乡政府、县二中、共青农商银行、德安宾馆、县国动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天湖墅、凤竹龙立清华、省水保所、德安县产业升级示范园、丰林镇政府及雁家湖多媒体警报器)进行。

三、试鸣信号

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依次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规定如下:

1.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一次,时间为3分钟。

四、组织领导

成立“9·18”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领导小组

    长:周纬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洪霞云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长:颜   县发改委主任、国动办主任

杜林辉   县发改委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武部军事科、县高新区、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蒲亭镇政府、河东乡政府、宝塔乡政府、丰林镇政府、向阳山生态林场、彭山公益林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动办,由杜林辉同志负责。主要负责试鸣期间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

五、明确责任

蒲亭镇、河东乡、宝塔乡、丰林镇、彭山公益林场和向阳山生态林场要成立相应警报试鸣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配合县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本辖区内各村(社区)的宣传工作,加强试鸣期间的治安管理,保持社会稳定。

县高新区负责向辖区内各工厂企业进行警报试鸣活动宣传,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在警报试鸣前5日(914—918日)连续播放警报试鸣《通告》等相关内容。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向全县手机用户发放警报试鸣短信通知。

县教体局要提前向城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出通知,切实做好在校生的宣传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城区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告知试鸣的准确时段。

县公安局要配合防空警报试鸣,在试鸣期间重点加强各学校、医疗机构和其它人员密集场所的干警巡逻,防止他人利用警报试鸣进行非法破坏活动,造成社会混乱。

县供电公司要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时的电力供应,并要指定专人负责。

县国动办做好警报中央控制设备、各警报器控制终端的检查、调试和测试等工作,确保及时、准确无误地发放警报信号。

六、宣传措施

1.在城区各宣传栏张贴政府通告,通过移动、联通和电信的短信平台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通知市民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学习和生活秩序。

2.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充分宣传人防相关法规、政策,提升市民的人防法律意识。

3.分别在时代商城广场、雁家湖公园、县一中、县二中、县一小、县蒲塘小学、县三小等地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和发放宣传单,向广大市民和学生介绍人防知识,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民族责任感和自豪感。

202495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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