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德府办字〔2023〕6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0453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0-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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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安县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020


德安县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对江西省开展了耕地保护督察,指出我县存在“补充耕地不实”“非粮化”“批而未供消化不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履行监管职责”四方面10个问题。为全面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县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非粮化”,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紧紧围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指出的问题,结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暨省级整改督察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坚决扛牢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政治责任,扛稳粮食与能源安全重任,保障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督察反馈我县存在“补充耕地不实”“非粮化”“批而未供消化不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履行监管职责”四方面10个问题。涉及占用耕地“非粮化”问题3个,面积22.65亩,补充耕地问题5个,面积14.87亩,批而未供消化不实问题1个,面积6.63亩,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履行监管职责问题1个,面积76.44亩。其中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场地平整回填涉嫌以场地平整为名非法开采土石方,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重点反馈问题。

(一)占用耕地“非粮化”问题

1.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和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问题2个,位于高塘乡大垅村和长垅村,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08亩。

2.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问题1个。位于磨溪乡尖山村,涉及永久基本农田7.56亩。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16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强化执法监察,对已具备复耕条件的地块尽快复垦耕种到位二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将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通过耕地进出平衡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高塘乡政府、磨溪乡政府

(二)补充耕地数量不实问题

主要包括补充耕地(水田)数量不实、补充耕地地块选址不符合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三方面问题,督察发现问题5个,涉及德安县2018年爱民乡柏树村等4个乡(镇)4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4亩(磨溪乡1.21亩、聂桥镇1.38亩、蒲亭镇1.4亩)、德安县2018年车桥镇白水村等4个乡(镇)4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3.2亩(磨溪乡1.72亩、蒲亭镇1.47亩)、德安县2018年磨溪乡五星村等3个乡(镇)5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1.43亩(磨溪乡1.43亩)、德安县2018年邹桥乡源口村等2个乡(镇)5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5.24亩(邹桥乡3.5亩,蒲亭镇1.75亩)德安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割一)1亩(高塘乡1亩)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074)和《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九自然资字〔20228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工作,确保补充耕地达到耕作条件,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严重者追责问责。二是针对实际补充水田面积小于入库面积的地块及时在上图入库时进行核减。三是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落实耕作主体,定期开展巡查,督促复耕复垦。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爱民乡、车桥镇、磨溪乡、邹桥乡、高塘乡、聂桥镇、蒲亭镇

(三)批而未供消化不实问题

具体为105国道旁的绿化项目,涉嫌违反规划供地,面积6.63亩。

整改措施: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向县政府申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待县政府批复后,向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撤销供地信息;健全长效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建立联动机制,全面举一反三,确保今后每一宗土地都合法合规供应。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四)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督察发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履行监管职责问题1个,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重点反馈问题,具体为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场地平整回填项目,涉嫌以实施场地平整为名非法开采土石方,涉及土地76.44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县政府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江西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履行监管职责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非法开采,对违法开采造成破坏的林地进行修复,恢复林地属性功能。三是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此案件线索移送至县公安局进行进一步侦办。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吴山镇人民政府

三、时间安排

(一)整改准备阶段(2023915完成)。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照问题清单逐项逐宗明确整改措施、要求、责任主体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391620231130)。县自然资源局要倒排工期推进问题整改,主动做好对接举证和动态销号工作,要安排专人开展问题整改指导,指出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帮助查漏补缺,整理整改卷宗资料,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县委县政府报送整改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全面核查阶段(202312120231231)。县自然资源局要对照整改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核实,形成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各职能部门要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重点督办,推进整改到位。

(四)完善机制阶段(2024112024228)。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出让工作流程,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力度,严格补充耕地验收标准,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联审机制,确保供地合法合规。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和企业法律、政策知晓度,组织业务培训,增强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到位率和覆盖率。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各乡(镇)及各职能部门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提升耕地保护意识,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履行整改责任,切实把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抓实。同时要结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暨省级整改督察工作,来未完成整改的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卫片执法发现问题等一并纳入整改范畴,统筹推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夯实组织架构,强力推进整改。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整改责任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统筹组织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 责任部门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从严从紧整改,坚持严查实改。要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双向联动、督导检查、精准调度、严肃追责”的工作机制。按照问题清单建立具体问题台账,分类管理,严格整改标准,按时高效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标准不降低、整改时间不过限。对典型问题要开展全过程跟踪,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限期整改到位。对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或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整改进度、谎报整改结果的部门,坚决依法依规移交问题线索,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执法力量。要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汲取教训,全面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工作层面、操作层面进行认真分析,剖析问题根源,依法依规,对症下药,并结合实际强化政策研究,巩固整改成效。要不断完善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开发利用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加大执法装备数字化投入,引入智慧科技,建立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四位一体”的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执法监察关口前移,做到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附件:德安2023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德安县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元勋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倪启爱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王弟军 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育春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倪晓斌林业局长

蔡宏超 蒲亭镇镇长

宝塔乡乡长

陈 丽河东乡乡长

邓海水丰林镇长

代 涛高塘乡乡长

傅洪波 林泉乡乡长

刘 源聂桥镇乡长

吴山镇镇长

罗 帅磨溪乡乡长

田 杰 爱民乡乡长

刘 彬 邹桥乡乡长

万文强 车桥镇镇长

刘泓涛 塘山乡乡长

王小青 彭山公益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钟丁巳 向阳山生态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倪启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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