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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报来的《关于报请审批〈德安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德水文〔2023〕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安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落实好差别化水价政策,优化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完善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强化用水管理机制。
2.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新建重点中型灌区,完善原有一般中型灌区。加强中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灌区管理组织结构,提升灌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大灌区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灌区设施运行维护能力,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节水效率。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灌溉用水系数和作物产量。建成高效实用的业务应用平台,实现管理数字化、监控自动化、调度智能化。
3.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和运营管理,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合作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县水利局做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现代化灌区试点县建设任务。
2023年9月6日


附件

(本方案已在县水利局存档)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