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府字〔2023〕3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九府字〔2023〕6号)和《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德府字〔2023〕1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德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艾 菲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纬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余小毛 县政府办主任
熊 锴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金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毅莉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魏 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李 萍 县委编办主任
颜 安 县发改委主任
钱 军 县财政局局长
乐新钧 县教体局局长
高利明 县科技局局长
魏文宝 县工信局局长
姚 昆 县民政局局长
宋相明 县司法局局长
张 云 县住建局局长
邓三军 县交运局局长
邹井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付小川 县商务局局长
张 莘 县文旅局局长
刘 佳 县卫健委主任
袁为军 县市监局局长
徐国强 县税务局局长
刘 俊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晓君 县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仲 麒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熊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2023年5月30日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