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5447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文字解读】《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1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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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制发《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县政府决定部署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此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是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隐患问题。

二、政策制定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18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15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整治目标任务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着力解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等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的突出隐患问题,健全完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大部分。

第一部分:整治范围及任务分工。面向社会全面铺开,将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17类场所纳入整治范围。明确了乡镇政府是集中整治的直接责任主体。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了相关部门的行业领域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了相关部门监督执法要求。

第二部分:整治重点。9项,主要包含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常见、频发的突出问题。

第三部分:任务措施。分为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加强行业领域核查、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严格执法形成震慑效应、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多方联动实施综合治理7个方面19项具体措施,全面排查整治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统筹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

五、文件关键词

重点整治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六、惠民利企举措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等整治力度,消防、公安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场所),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

消防救援机构严格查处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各乡(镇)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单位: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792-43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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