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8-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10934 责任部门: 德安县政府办

【文字解读】《德安县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方案(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0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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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我县林地面积中,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占一半以上,长期以来受政策因素影响,公益林(天然商品林)采伐和开发利用受限,导致形成难以盘活的“沉睡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纳入停伐管护后,列入财政补偿,每年固定发放,这笔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以其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能够拓展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2024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明确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措施,支持各地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通过开发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产品,建立线上办理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协同机制,优化程序和服务,将未来的预期收益转化为眼前的资金收入,且不影响公益林、天然林的经营管理,着力解决农村产业发展融资抵押不足问题,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委 省政府《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江西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

三、什么是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将未来一定期限内的公益林补偿收入作为质押或担保,贷款银行根据未来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总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贷款期内,申请人仍可正常领取财政补贴。

四、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

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企(事)业法人、村经济合作社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 (农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需求的都可以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1.要有 “证”,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持有并同意质押的林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林地经营权流转证。

2.其林地是公益林(天然商品林)且享有财政补贴。

3.符合银行规定的贷款申请条件。

五、贷款流程是什么?

贷款申请(借款人可通过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或贷款银行提交申请)→林业局出具收益权证明→银行进行贷款审批(材料审核,确定额度)→合同签订→质押登记、备案和权限冻结→贷款发放。

六、能贷多少?利率多少?怎么还?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公益林 (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年收入的15倍,具体额度由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原则上5年以内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155个基点,5年以上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155个基点,具体以银行公布为准。

贷款期满后,申请人以其他收入还款。若到期无法偿还,则将公益林补偿资金划转至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通过司法程序实现权利。

七、解读机关

德安县林业局 解读人:万普焱(德安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联系方式:0792-466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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