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5-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7153 责任部门: 德安县

【视频解读】“政策进企业”(第二期):《德安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1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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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德安县应急管理局政策解读专员高利忠,今天就县政府办公室最新印发出台的《德安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办法》相关的政策内容进行解读。这个奖励办法里面有很多内容都是实打实为企业发展考虑,能为企业带来实际优惠的好政策。

我县出台这个奖励办法的目的是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通过政策奖励、支持、引导,不断提升我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我们县里出台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奖励政策主要有四个内容,下面我来一一解读。

第一方面是明确奖励对象。

(一)登记注册和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在德安县的工业企业(不包括矿山及危化企业);

(二)经国家、省、市、县负责达标审核部门审核合格,验收通过,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达标,并获得相应等级的企业;

(三)已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在有效期内,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的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依照本办法申请奖励。

第二方面是确定奖励标准。

(一)首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的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奖励2万元;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奖励3万元;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奖励5万元。

(二)对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成功的企业,后续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后,奖励1万元。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完成升级的企业,三级标准化企业升级为二级标准化企业奖励3万元,二级标准化企业升级为一级标准化企业奖励5万元。

第三方面是办理奖励程序。

(一)凡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条件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德安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并申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经县应急管理局初审上报县政府审批奖励资金;

(二)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第四方面是不予奖励情形。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资金发放前,因企业破产、搬迁的;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资金发放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

(三)以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达标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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