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4-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28839 责任部门: 德安县

【草案解读】《德安县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助力工业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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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和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切实减轻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困难,全力帮助我县工业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文件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2、九江市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的对策措施》(九工强市组字2022〕2号)。

三、总体目标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重点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进一步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全力帮助工业企业渡过难关,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重要任务

1、全面落实疫情防控;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3、着力减轻企业负担;4、保障企业生产经营;5、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五、政策红利规模

一是减。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在2020年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等政策。减免“房土两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2022年按规定给予减免。对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落实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二是补。2022年度对能繁母猪实际存栏3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实行全覆盖奖补,能繁母猪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对已认定的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企业县级再按照每个4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三是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并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四是融。对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金融机构审核认定后,按照其经营状况,对农民合作社给予不超300万元的“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对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不超200万元的“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
  五是优。发行政府消费优惠券,支持餐饮企业做特色、提规模。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米粉节和2022赣菜美食文化节,协调落实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政策。

六、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德安县发改委

解 读 人:晏茹月

联系电话:0792-433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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