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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德安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府发〔2023〕1号)、《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任务分工方案》(赣府厅字〔2023〕21号)和《九江市卫生健康补短板三年专项工作方案》(九府字〔2022〕28号)、《九江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升我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增加优质健康资源供给,强化医防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重点行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固底板、补短板、扬优势,全方位、全要素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促进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实现“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
一年有突破,补齐能力短板。到2023年底,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疫情防控能力基本达到大规模疫情应对处置要求。
两年见成效,推动内涵发展。到2024年底,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信息化等内涵式发展要素得到强化。
三年大变样,实现量质齐升。到2025年底,建立适应时代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城乡区域资源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更趋均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健康德安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公共卫生能力。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疾控机构改革,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水平。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到2023年底,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均设立公共卫生科。(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加强疫情应急处置。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完善梯次储备方案,确保随时能投入使用。到2023年底,按照不低于每万人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完成三级流调队伍配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3.提升疫情救治能力。巩固提升重症救治能力,保证不少于1个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不低于20张,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做好重大疫情治疗药物、医疗资源储备,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应急抢救设施设备等储备;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规范重症救治床位设置管理,加强呼吸、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到2023年底,二级综合医院均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4.加强五大中心建设。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继续加强县级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5.培育临床重点专科。重点提升重症医学、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新生儿)、麻醉、精神疾病等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和老年医学科、急诊、康复等区域内薄弱专科能力。到2025年底,全县至少遴选建设2个市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6.加强医疗服务保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大采供血机构的设置、运行保障力度,到2023年底,全县至少设有1个固定采血点,德安仁爱精神病医院设立并运行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并运行精神(心理)科门诊,健全完善心理监测、疏导服务、心理矫治、危机干预等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心理咨询师协会开展心理咨询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
(三)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7.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遴选一批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争取丰林镇、车桥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有规范的发热诊室。(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8.优化基层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基层首诊能力,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鼓励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实现11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至少一家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并配备常用诊疗设备。按照发病率较高、群众有需求、治疗效果好、适合基层开展的原则,支持各乡镇卫生院重点发展中医、老年、儿科(儿童保健)、康复、体检、骨伤、口腔、眼科、肛肠、皮肤、精神(心理)等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到2025年底,确保每个中心卫生院完成基层特色科室建设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9.强化基层卫生服务保障。推进乡村一体化和“乡聘村用”,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底,力争村卫生室实现人、财、物乡村一体化管理。全县80%的基层医疗机构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派驻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0.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中医院基础建设,持续支持针灸、骨伤、妇科、肛肠及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肝胆病等优势专科专病做优做强,建设一批中医经典病房。到2023年底,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到2025年底,县中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1.推进中医药产业振兴发展。探索推广热敏灸、中医康复等中医药技术适宜服务。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医医疗保健三级网络,促进我县中医药人才结构更趋合理,不断提高我县中医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套中医师。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五)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12.加强优生优育保障。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实现出生缺陷三级预防闭环管理。全县县级产前筛查机构、婚登婚检机构紧邻设置全覆盖,婚检率稳定在97%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逐步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专业团队为支撑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到2025年底,成立优生优育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
13.加强托育服务保障。加快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大托育服务供给。2025年底前,建成1家公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至少建立1所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40%,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8个,完成“智慧托育”应用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4.加强全周期健康服务保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至2025年底,建成1家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并配备专用母婴安全快车。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到2025年底,建成1所公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并投入使用。推动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全面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任务指标。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15.加强家庭健康服务保障。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一批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到2023年底,建设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青春健康俱乐部)1个。力争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现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捷就业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六)提升卫生健康创新发展能力。
16.加强卫生健康人才保障。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通过特设岗位聘用、名医工作室(站)、远程医疗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家团队,组织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强化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的培养力度,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定向培养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人社局)
(七)提升卫生健康服务保障能力。
1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全面铺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责任单位: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推进“智慧卫健”应用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建设。推进全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协同。全县助产机构全面使用二期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到2023年底,全县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3级,积极推进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4级。全县智慧服务平均级别二级公立医院达到0.4级,全县智慧管理二级公立医院平均级别达到0.5级,智慧管理参评率达到50%。(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9.推进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立足我县丰富的红色资源,理清医院发展历史脉络,挖掘医院历史文化元素,推动红色卫生健康文化传承。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患者”的理念,将执着的医志、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严谨的学风融入医院建设,建强医院品牌文化和廉洁文化。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弘扬和发展杏林文化,深化传统中医药文化的研究整理与保护。(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针对相关目标任务,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人。同时根据三年工作任务,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各年度的工作目标,确保三年的工作目标逐步得到落实。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县卫健委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发改委、财政局、编办、政法委等职责部门要强化工作的协调配合,从政策配套、财政投入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统筹推进。
三要严格责任落实。针对三年工作方案,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部门、各医疗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对重点工作任务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与部门、医疗机构的年度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附件:德安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明细表
附件
德安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任务分工明细表
| 序号 | 指标构成 | 具体目标 | 责任单位 | 项目实施地区或 项目建设单位 | 备注 | 
| (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 |||||
| 1 | 到2023年底,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均设立公共卫生科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完成设置比例 | 
| 2 | 按照不低于每万人(指常住人口数)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配备 | 100% | 县卫健委 | 县疾控中心 | 完成目标比例 | 
| 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 | |||||
| 3 | 综合医院保证有1个独立传染病专区,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20张。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 完成目标比例 | 
| 4 | 健全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 | 巩固提升重症救治能力,二级综合医院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 | 县卫健委 县财政局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 | 
| 5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 完成室间质评 | 县卫健委 | 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含第三方检测机构) | — | 
|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
| 6 |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 ||||
| 县级 | 2个 | 县卫健委 县财政局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重点专科遴选 建设数量 | |
| 7 |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 ||||
| 其中:到2025年底,按城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指纳入辖区120统一调度的车辆) | 100% | 县卫健委 县财政局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达到的比例 | |
| 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 | 40% |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达到的比例 | |
| 8 | 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全县至少设1个固定采血点 | 100% | 县卫健委 县红十字会 | 县卫健委 | 完成目标的比例 | 
|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 |||||
| 9 | 其中:到2025年底,全县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并运行心理门诊 | 100个 | 县委政法委 县卫健委 | 德安仁爱精神病 医院 | 达到的比例 |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并运行精神(心理)科门诊 | 100% | — | 县人民医院 | 达到的比例 | |
|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
| 10 | 支持县级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 ||||
| 其中:卒中中心建设县域全覆盖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建设覆盖比例 | |
| 胸痛中心建设县域全覆盖 | 100%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建设覆盖比例 | ||
| 创伤急救中心建设县域全覆盖 | 100%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建设覆盖比例 | ||
| 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通过动态评估 | 100%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通过评估的比例 | ||
| 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动态评估 | 100%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通过评估的比例 | ||
| 11 | 全面铺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100% | — | 医改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 — | 
| 12 | 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 | 70% | 县卫健委 | 各乡镇卫生院 | 完成目标的基层机构比例 | 
| 13 |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 80% | 县卫健委 | 各乡镇卫生院 | 完成目标的基层机构比例 | 
| 14 |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1-2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 100% | 县卫健委 | 各乡镇卫生院 | 完成目标的基层机构比例 | 
| 15 |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升级改造建设,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 | 100% | 县卫健委 | 各乡镇卫生院 | 完成目标的基层机构比例 | 
| 16 | 开展基层对口支援项目,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 100% | 县卫健委 | 各乡镇卫生院 | 完成目标的基层机构比例 | 
| 17 | 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到2025年底,全县累计建设4个基层特色科室 | 100% | 县卫健委 | 各乡镇卫生院 | 建设特色科室的数量 | 
|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
| 18 | 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公立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中医院 | 达到的比例 | 
| 19 | 加强县中医医疗机构特色康复中心建设,到2025年底,100%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中医院 | 达到的比例 | 
| 20 |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 ||||
| 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中医院 | 达到的比例 | |
| 21 | 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服务建设 | ||||
| 其中:到2025年底,1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 | 15% | 县卫健委 | 各乡镇卫生院 | 达到的比例 | |
| 100%的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 | 100% | 各乡镇卫生院 | 提供医药 服务比例 | ||
| 10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 100% | 各村卫生室 | 提供医药 服务比例 | ||
|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
| 22 |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 ||||
| 县级产前筛查机构设置率 | 97% | 县卫健委 | 县妇计中心 | 完成目标的 比例 | |
| 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率 | 90% | 县妇计中心 | 完成目标的 比例 | ||
| 23 | 重点支持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建设,到2025年底,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 50% | 县卫健委 县发改委 | 县妇计中心 | 覆盖率 | 
| 24 | 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 ||||
| 其中:到2025年底,建成1所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 启动建设 | 县卫健委 | 县妇计中心 | — | |
| 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 至少1所 | 县发改委 | 县妇计中心 | 完成目标的 比例 | |
| 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 3.8个 | — | 县妇计中心 | 每千人口 托位数 | |
| 25 |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 ||||
| 其中:到2025年底,建有1所公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 1个 | 县发改委 县卫健委 | 县妇计中心 | 达标的妇幼保健机构数量 | |
| 26 | 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 ||||
| 其中:到2025年底,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配备专用母婴安全快车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妇计中心 | 目标完成率 | |
| 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 | 70% | 县妇计中心 | 完成目标的 比例 | ||
| 27 | 根据《关于开展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建设行动的通知》(赣卫老龄函〔2023〕1号)文件要求,到2023年底,全省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达到《老年医学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标准,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普遍达到国家标准。 | 100%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 设置老年 医学科比例 | 
| 28 |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项目体系建设 | ||||
| 其中: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 10% | 县卫健委 | 县计生协 | 达到的比例 | |
| 加强青春健康基地建设。到2023年底,建设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青春健康俱乐部)1个,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 | 1个 | — | 县计生协 | 目标完成率 | |
| 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 | 1个 | 县计生协 | 覆盖率 | ||
| (六)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 |||||
| 29 | 实施医疗人才研修培养项目,完成培养医疗高层次人才、医疗骨干人才任务 | — | 县卫健委 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 | 
| 30 | 参与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培养项目 | — | 县卫健委 县科工局 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 | 
| 31 | 落实“省卫生人才服务团”项目,对接一批专家到县卫健机构挂职 | — | 县卫健委 县人社局 | 县卫健委 | — | 
| 32 |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 ||||
| 其中:到2025年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 | 70% | 县卫健委 县人社局 | 县疾控中心 | 完成目标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比例 | |
| 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40% | 县卫健委 县人社局 | 县疾控中心 | 完成目标 百分比 | |
| 33 | 加强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 | ||||
| 其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培训工作 | — | 县卫健委 | 县卫监局 县疾控中心 | — | |
|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职业病诊疗康复骨干人才培训工作 | — | 县卫监局 县疾控中心 | — | ||
| (七)“智慧卫健”能力提升行动 | |||||
| 34 | 推进“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 | ||||
| 其中:到2024年底,全县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3级 | 3级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平均级别 | |
| 全县二级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 | 0.4级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平均级别 | |
| 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到90% | 90% | 县卫健委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参评率 | |
| 全县二级公立医院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 | 0.5级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平均级别 | ||
| 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管理参评率70% | 70%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参评率 | ||
| 全县助产机构全面使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 | 100%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助产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二期)使用率 | ||
| 35 | 到2025年底,完成“智慧托育”应用建设 | 100% | 县卫健委 教体局 | 县妇计中心 | — | 
| 36 | 到2025年底,完成“智慧卫监”应用建设 | 100% | 县卫健委 | 县卫监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