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74572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1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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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德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五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开局期,也是我县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形成《德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德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德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德安县行政区范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工作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 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第二节 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四节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五节 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第四章 深化环境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节 打好蓝天保卫战

第二节 打赢碧水保卫战

第三节 打赢土壤保卫战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第五节 深化固体废物系统治理

第五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修复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

第三节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第六章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与安全处理

第三节 强化多风险环境防控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配套措施

第三节 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能力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第三节 加强队伍建设

第四节 严格考核评估

第五节 提高公众参与

附件:德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重大项目清单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德安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深入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28个专项行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县地表水水质良好,我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20年,全县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2.5%,较上年同期提高13.7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县工业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方面,轻中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与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实施面积均达到100%。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强化减排监管,各项减排任务有序推进,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73.44%、82.97%、85.20%、9.69%,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48.73%。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稳步推进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引进大气污染防治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组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指挥中心;积极推进企业VOCs收集净化处理,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督促德安县源丰钙业等重点企业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全力打赢碧水攻坚战。2020年结合新农村建设了10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完成全县45个水系连通项目,现村庄内黑臭水体和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改善;深入开展博阳河沿线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改善我县交界断面的水体质量;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保护,关闭和搬迁水源地上游畜禽养殖场。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初步完成采样调查工作;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法规宣贯落实。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生态环境短板加快补齐。一是完成宝塔园区污水管网改造、丰林新区污水处理站和一二期截污干管等工程,全面提升了城区和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二是全面完成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和县城乡镇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和建设,实现常规水质指标实时在线监控。三是建设88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打造德白线、黄金线丰林-高塘段等干道沿线和重点项目周边村庄及12个亮点村庄建设。环境监测能力逐步提升。完成了县城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对10个常规指标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并与省厅联网;投入1205万元完成了全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新站点已正常运行;在城区安装了20个微型空气站,及时发现污染源产生的地点并进行相应处理;采取走航车、雷达扫描、高空瞭望等仪器设备,开展走航监测和雷达扫描分析,为精准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生态创建成效显著。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乡镇和生态村为载体,大力推广以农村沼气应用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目前,全县共创建15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率达100%,47个生态村,创建率达58%。深化推动林长制、河长制建设。推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不断完善县、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的“双河长制”及县、乡、村的“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出台《德安县森林资源管护护林员管理及考核办法》,全县312名各级林长已全部进入了林长制巡护系统,随时可以监控各自辖区情况,我县林长制工作位列全市第一方阵。以深入快速推进全国第一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为抓手,加大全县河湖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河长制工作水平。我县被省水利厅授予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荣获全国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落实领导干部生态审计制度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对县管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力度,成立了环资审判庭,实现了民事、刑事、执行三合一的环境审判模式。

表1 德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期间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规划值

实际完成值

是否达成

1

城市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米)

完成市下达任务

31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0

92.5

3

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断面数

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0

4

化学需氧量(万吨)

完成市下达任务

0.11

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100

6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100

7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100

8

森林覆盖率(%)

保持稳定

62.47

9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10

乡镇、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95

100

11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90.36

第二节  “十四五”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新征程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战略机遇期,这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一)“十四五”面临的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愈加突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我省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部署,体现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党中央部署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并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战略布局,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均为德安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试验平台,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有效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各部门协同的责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党政同责。《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近、远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厘清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历史机遇。随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入,生产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逐步释放,产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十四五”时期,我县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高附加值产业、绿色低碳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比重提高,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努力发展低碳经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都在向有利于减少污染的方向调整,有利于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热情日益高涨,对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更加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得到广泛认可,社会公众更加主动参与、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社会氛围,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十四五”面临的挑战

经济发展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依旧突出。“十四五”期间,我县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总量显著提升,建成区面积和常住人口进一步增加,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结构性污染虽有所缓解,但未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仍将比较突出,环境保护的压力仍然较大。

污染防治压力仍然较大。虽然生态环境质量取得大幅度改善,但污染防治压力仍然较大。秸秆、垃圾焚烧等露天禁烧问题屡禁不止,城区“八个百分之百”管控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雨污混流、餐饮油烟、道路抛洒滴漏及噪声扰民问题依然突出。

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基本完成,环保执法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整合,原属于农、林、水等部门的部分监管执法事项划归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管辖,但目前还处于过渡阶段,综合执法队伍还未完全整合到位,现有执法力量对划转的执法事项监管有一定的困难,综合业务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上有待加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九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德安县第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整体治理和系统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让德安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打造美丽德安。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德安。

——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为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依法治国、系统治污。实行最严密的法治监督,提升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保护体制机制,深化落实改革各项举措,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增强动力和活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强化政府主导,大力推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及时公开,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的治理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更大进步,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

——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考核断面水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确保全县总体稳定在二级标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安全稳定。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监管,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得到有效管控。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短板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表2 德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现状值

(2020年)

规划值

(2025年)

属性

(一)环境质量改善

1

城市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米)

31

完成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2.5

完成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3

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断面数

0

0

约束性

(二)环境治理

5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6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7

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万吨)

化学需氧量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8

氨氮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9

氮氧化物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10

挥发性有机物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12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13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14

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15

生态质量指数(EQI)

保持优良

预期性

16

森林覆盖率(%)

62.47

保持稳定

约束性

(五)人居环境改善

17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18

乡镇、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19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90.36

95

预期性

2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60

完成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30

预期性

22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70

约束性

23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预期性

24

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90

预期性

25

农村重点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70

预期性

注:1.[ ]表示考核五年累积目标;

  2.以上指标与省、市正式下达任务要求不一致的,以下达目标为准。

第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围绕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自主贡献,以“降碳”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并实施德安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鼓励德安万年青水泥等装备制造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达峰行动。分解落实达峰目标任务,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推动建立以峰值目标倒逼碳减排的新机制。

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碳排放达峰。推进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完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推动重点耗能行业制订达峰目标,加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计划。

深化低碳、零碳、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有序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创建,选取一批农业产业园、旅游景区、社区开展绿色低碳创建。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场等)、旅游景区等开展近零碳试点示范,探索推进碳中和实施样板。打造一批近零碳建筑示范工程、近零碳交通示范工程、近零碳能源示范工程。加强低碳试点示范能力建设,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碳普惠和林业碳汇等低碳新领域试点建设,推动德安县争创具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实践。对有条件的企业、产品等推进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工作,积极推进地方特色产品实施低碳产品认证。进一步深化我县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能源合作,综合运用天然气分布式、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可再生及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推进多品种能源清洁低碳供应,高质量规划建设低碳智慧城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低碳智慧综合能源项目。

第二节 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全面贯通供应链、扩张延伸产业链、升级重塑价值链,深入实施扩链强链延链补链工程,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管理效能,推动现代轻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精深化、集群化发展,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以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构建“1+3+N”工业体系,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力争3年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户、绿色工厂4家。

提升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加强工业节水监督管理,完善企业用水三级计量体系,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建立生态修复与开发建设占补平衡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推广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全面推行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新技术对废水、废热进行回收利用。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推广智能制造发展智慧经济。实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计划,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VR和物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扎实推进“入网上云”工程,支持县内龙头骨干企业实施智慧化改造,建设3~5家智慧工厂、智慧矿山、智慧物流园区,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坚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两条腿”走路,推动产业融合化、绿色化、集群化、协同化发展,实现全县优势产业提层次、增效益,打造德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推进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融合升级。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一体谋划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德安多元文化资源优势,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链“链长制”,推进文旅开发项目,着力打造大美紫荆、老山湾、隆平故里等旅游点。

第三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建立清洁能源体系。坚持节约能源优先,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能源配置效率。鼓励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BIPV);推动重点风场选址,大力发展风力发电;以农林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为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德安县综合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推动能源清洁化替代。推动用能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化石燃料。加大电能、氢能替代力度,深入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工程、氢能推广。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的电气化、智能化发展,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加大民生用能保障力度。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以现代轻纺、装备制造行业为重点,培育壮大低碳、零碳、负碳产业,开展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实施宝塔园区集中供热。全面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动全县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全县现代轻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原材料及货物运输“公转铁”,逐步实现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使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65%节能标准。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探索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利用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完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和能耗公示制度,构建和完善建筑能效监管体系。

第四节  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加强气候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和管理,切实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资源保障、能源供应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升公众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适应气候变化新模式,推动低碳城市、低碳产业、低碳生活发展。

增强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加快推进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农田保育、湿地保护,增加森林、农田和湿地碳汇,推进城市绿网建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革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和种植技术,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减量、替代行动,提高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合理布局城乡绿地、水网、岸线等生态要素。强化水资源保障、水灾害防治与预警建设,消除病险水库(闸)安全隐患,积极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提高市政设施适应能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提升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统筹提升极端气候事件应对、防灾减灾监测预警、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第五节 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深入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以现代轻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监测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发展壮大绿色制造产业。加快绿色技术在制造业中的转化应用,推动生产原料、能源的绿色替代。发挥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的龙头引领和绿色示范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行业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加快园区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集企业污染源监控以及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发挥政府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行绿色办公。到2025年底,80%以上的县直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力度,加强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引导公众积极践行节水、节电、节气和垃圾分类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动全民绿色生活。加强绿色消费的宣传与推广,增强绿色消费意识,抑制不合理消费,反对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等环境标志的认证,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鼓励低碳居住,鼓励使用节能、节水低碳产品,推广高效节能电器,提高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提倡绿色出行,加大绿色环保出行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购买新能源汽车,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推行绿色办公,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到2025年,实现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形成崇尚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的社会风尚。

第四章  深化环境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节  打好蓝天保卫战

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1、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扎实开展重点工业废气治理,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对全县水泥行业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重点排污单位应确保在线监控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逐一建档。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以万年青等为重点控制企业,以现代轻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治理行业,强化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加强源头控制,提高VOCs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理,提高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

2、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车辆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老旧车辆淘汰制度,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严控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柴油销售;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提倡绿色出行。

严格落实城市整治。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推动施工现场按照“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规范管理;推动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加强对运营公司管理,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驶;持续深入展开“洗城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实行门前保洁责任制;强化城区路面养护、保洁,逐步加大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和环卫专业冲洗的力度,减少道路二次扬尘,重污染天气适当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以宝塔大道、东佳路、安居路、渊明大道围合区域等区域为重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示范街区建设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整治街区内雨污管网、路面、强弱电、停车场、房屋维修等问题。

加强堆场和矿山扬尘治理。贮存和堆放煤炭、煤渣、煤灰、砂石及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建设封闭设施、喷淋设施和表层凝结设施,强化监测监管。推进矿山扬尘整治,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加强采矿山粉尘控制,所有矿山落实扬尘粉尘治理措施,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法打击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行为。

加大社会生活污染控制力度。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禁城区露天烧烤,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外排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全面依法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的露天焚烧行为,加大禁烧巡查力度,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创新焚烧监管手段。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落实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日常管控,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违禁燃放惩处力度,切实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3、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控制

深化联防联控。深化区域联防联控,以九江市大气联防联控体系为依托,落实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任务。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强化工业行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研究制定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的行动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实施重大减排工程,大力削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努力实现协同效应。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时分区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完善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

强化噪声环境污染控制。加强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按照噪声功能区进行选址,调整工业结构布局,综合防治工业噪声污染。优化交通格局,形成高效、快捷的城市交通网络,强化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建设,控制高噪车辆在城区的运行。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二节  打赢碧水保卫战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逐步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

1、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

强化“三水统筹”。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深化境内重点河湖水系及其支流的连通运行管理,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维持水资源承载力,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开展博阳河、田家河等重要水系水生态调查评估,坚决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加强野生动物、候鸟保护。实施一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促进河湖水生态健康。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总磷排放控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大城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推进大气与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项目,建设县城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站1,加强县城水环境在线监测手段。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探索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污染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

坚持流域水环境共治。实施湖塘水库、红桥水库扩容工程,积极推进德安县备用水源工程,完善城乡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站设施,全面提升全县安全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德安县柘林湖生态补水工程。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网络布局。加强博阳河及支流治理、排涝放站扩建提升,“三河六站”防洪工程及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控制性枢纽工程和治涝工程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2、深化水污染源头治理

持续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落实德安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发挥城镇污水系统“一厂一策”成果作用,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整治中提高污水处理效益。

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德安高新区丰林工业新区、宝塔园区等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平台维护管理;强化高新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证后执法监管,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和依法排污行为,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实施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建成丰林工业新区“五统一”项目,实现统一工业供水、热电联产、印染污水预处理、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

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监测,对博阳河沿线11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建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完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卡,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到2025年,完成全县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整治,完善流域排污口监测网络建设,建成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

加大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严禁在博阳河河道网箱养殖、围网养殖和投肥养殖,加强博阳河流域小(二)型以上水库水产养殖监管,禁止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禁止养殖废水直排博阳河,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实现水产养殖“人放天养”常态化管理。

有序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城镇黑臭水体排查,科学制订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治理与城镇生活污水、农村厕所粪污等治理工作相衔接,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城镇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深化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发挥村民主体地位,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努力实现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共建、共治、共享。

3、统筹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深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依法整治违规违法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行为。强化沿岸整治与岸线资源修复。推进博阳河流域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岸线生态功能。推进博阳河、湖塘水库等重要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

大力推进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实施博阳河等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加大河库治理力度,并对水域两岸排污口进行管控。

专栏1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程

(1)污水治理项目

建成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丰林工业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宝塔园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岳山垄周边雨污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河道综合治理189.21千米,完成依塘湿地、高塘集镇等13个区域水系连通、宝塔园区和丰林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对秀美林泉、聂桥柳田、千古义门、渊明故里等13个景观人文节点进行改造提升。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备用水源工程。全面启动德安县备用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建成投入使用。

水库扩容工程。完成湖塘水库4700万立方米蓄水能力提升建设,完成红桥水库1020万立方米扩容工程,大力提升全县水利调蓄能力,做好村民搬迁安置工作。

(3)绿色矿山整治工程

推进坤育、永飞、天宝、南方新材料、万年青等5家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第三节  打赢土壤保卫战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修复,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1、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和土壤污染防范措施。加强我县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的监管,强化企业履行自行监测等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对矿山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等地块,开展信息采集、现场踏勘、以及核实增补等工作。

推进农用地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推广农药化肥减量治理,施行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绿肥种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实施耕地保护提升项目,选定开展试验示范田块,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加大对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的物资及装备的资金投入,通过物理技术防控虫害,减少化学农药的用量,发布病虫情报,指导农户科学安全使用农药。

2、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

加快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和监测体系建设。明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区和优先防控区,探索建立地下水分级分区管控机制。整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地下水监测井,健全相关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以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双源”地下水环境调查为重点,探索建立地下水监测管控网络体系。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地下水污染源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为重点,持续推进集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和工业集聚区等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的数据上报、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模式。

统筹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基础,健全污染源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研究提出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措施。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发展理念,大力提倡绿色植保,专业防治,持续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低毒低残留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宣传推广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按要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指导。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进地膜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行生态养殖模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规范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到2025年,稳定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推进德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纳入规划的81个行政村,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70%,基本消除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农村污水治理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实施乡村振兴行动。把乡村振兴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快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特色村庄、田园综合体。巩固提升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持续开展村庄整治和美丽宜居示范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实施乡村振兴气象防御工程,持续加强“四好农村路”、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危房改造、公共照明、电商网点等工程建设。

专栏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建立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逐步实现所有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全覆盖。

(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行动。加快推进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推进厕所粪污和禽畜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逐年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三)乡村污水处理工程。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有条件的城镇近郊村庄延伸,针对人口集中和较少的地区分类施策。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得到有效管控,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高。到2025年,力争生活污水得到处理的农户数不低于1.12万户,覆盖率达到43%左右。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乡镇为实施主体,大力推进农村山水林田以及库、塘、堰、沟、渠、河整治。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五)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提升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畜禽粪污。

(六)乡村振兴气象防御工程。推进乡村气象灾害隐患和检测网点建设,加强城乡雷电监测,推进重点区域防雷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

第五节  深化固体废物系统治理

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制定循环经济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在快递外卖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倡导商品“简包装”“无包装”,加大净菜上市力度,降低湿垃圾产生量。推进实施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增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效益。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落实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台账制度、申报登记等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在100%。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严密监管,严防并杜绝病源性污染物的扩散。到2025年,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稳定在100%。

第五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修复

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对涉及自然生态空间的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等活动管理,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做好矿山与森林生态修复。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编制制定《德安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博阳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为主线,围绕绿色矿业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推进持证矿山边开采边复绿,全面推进坤育、永飞、天宝、南方新材料、万年青水泥等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的创建工作。大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预计2025年,完成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2万亩,森林抚育工程1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6.5万亩。继续打造“四化”骨干示范基地、积极创建省级两山基地。

加强湿地建设与保护。加大对林区、湿地、水域等野生动物重点区域的巡护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猎捕,巡查野生动物活动重点区域76处,鸟类活动区域5处和湿地2处。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确保我县隆平省级湿地公园等湿地面积不减少的同时,推进建设丰林人工湿地,保障德安县湿地生态功能稳步上升。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全面加强生态林和湿地保护,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行动。深入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至2025年,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控制,自然生态得以有效恢复。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与监管。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活动监测预警和问题发现、移交、处置、监管机制。对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湿地、林地、草地、岸线等生态破坏的人类干扰活动行为进行主动监控,对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进行不符合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定期监控,加强对捕杀、交易野生动物等人类活动的监控,对于违法违规生态破坏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督促限期整改。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有效地预防、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严防珍稀濒危动物感染。革除陋习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全面落实《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健全我县生物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生物安全查验能力,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和评估,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大美国白蛾、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力度,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本土生物生境和物种多样性。

第三节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力度。深化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等细胞工程,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创建活动,不断夯实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基础,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动态监管、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持续推进两山基地建设,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探索模式,拓宽路径,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依托绿色生态这个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推动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力争在2025年成功创建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专栏3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一)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2万亩;逐步增加天然林保护面积,实施森林抚育工程13万亩;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6.5万亩。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加大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力度,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平方千米,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得以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三)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0.52公顷,新建小微湿地30处,新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2处。

(四)德安县丰林人工湿地项目。建设人工湿地绿化面约6万平方米。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组织开展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

第六章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

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基础数据库,加强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加强重点区域、涉危涉重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工业园区和企业分类分级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企业环境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保障体系。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水利等多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资源和指挥统一调度机制,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培训演练,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方法和设备,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建立环境应急专业物资储备库,提高应急综合保障能力。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与安全处理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的预警功能,及时掌握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防控。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涉及危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要求涉及危废企业把危废暂贮存间的危废全部清理到位做到全面“清库”;涉及危废企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协议,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第三节  提升多风险环境防控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电磁辐射安全环境管理。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源,应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推动电磁辐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监管。贯彻落实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城乡特别是人口集中居住的城镇、重点控制区域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保障公众健康。

加强化学品防控治理。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推广应用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根据国家新污染物清单,加强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按要求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

  


第七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

巩固优化“大环保”格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完善环委会运行机制,健全考核、调度、督查、会商、约谈等长效管理制度,促进环保网格化监管不断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等机制,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将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纳入约束性指标管理。

强化企业责任机制。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禁止环境失信企业向政府提供产品和服务。排污企业应主动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切实提高治污水平,坚决做到达标排放。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减少源头水污染物排放;建立桩树联机制、设立企业开放日,向社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行。

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开设环境保护新闻报道专栏,公开曝光环境违法事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网络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推行环境破坏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全民参与环境治理意识和能力。强化社会团体参与。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配套措施

维持环境治理市场秩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推进简政放权措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各类主体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坚决防范低价中标、治理费用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等异常情况。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健全对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监管制度。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落实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制度。鼓励开展小城镇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

实施生态优势转换行动。寻求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转换成货币的路径,推广“绿色银行”“湿地银行”等建设。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产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

第三节  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能力

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力度,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环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完善层级分明、职责明确的环境监督网格化体系,构建有序的环境监督网络,切实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利用在线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互联网+等现代监测技术手段,做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执法全覆盖。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责令限期整改”措施;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实行零容忍制度。推动构建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温室气体、噪声等环境要素以及城市、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持续推进大气与水环境在线监测,新建、改造、提升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18座。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配备高性能环境应急监测车等相关设备,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推动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监管、监督执法联动,按照“谁排污、谁监测”的原则,由排污单位履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控,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监测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做好企业环境管理台账、环境质量信息报送及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

提高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以“智慧环保”建设为核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遥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环境监测监控、移动执法、污染物综合管理、危废智能监管、环境应急、环保信息发布等信息化应用建设,建立一套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的环保大数据平台,形成数据获取、传输、处理、分析、决策、服务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提升环保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执法监督、行政审批、政务管理等提供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规范化和协同化管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土壤环境管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等急需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县、乡、村不同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改革的机构效能提升。着力加强乡镇等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队伍素质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生态环保人才业务本领。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总体规划。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评估和考核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统筹生态环境各类资金,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投资重点,切实推进饮用水源保护、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农村环境保护等环保薄弱环节的各项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发展绿色信贷、PPP模式等新型融资形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强化环境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切实发挥效益。

第三节 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气象等部门和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专业全面、职责明确的铁军队伍。各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着力加强县乡镇等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管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等急需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生态环保人才业务本领。

第四节  严格考核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工作的评估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对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规划实施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节  提高公众参与

加大环境保护规划宣传力度,增强公众规划参与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定期公开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等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扩大公众环境参与权。加强环境舆情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积极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形成环保正向合力。


附件

德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重大项目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投资概算

(万元)

实施期限

1

绿色发展

德安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二期项目

建设标准厂房16万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

50000

2022

2

绿色发展

德安县风电开发项目

总装机100兆瓦

/

2020-2025

3

绿色发展

现代服务业重点工程

幸福产业培育工程、区域商贸物流基地工程、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工程、现代服务业集聚工程

/

2021-2025

4

绿色发展

三大主导产业优化升级工程

现代轻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

/

2021-2025

5

绿色发展

高新区环保管家工作(一管三年)

/

400

2022-2025

6

绿色发展

德安县丰林工业新区产级升级示范园配套工程

/

20000

2022-2025

7

绿色发展

文旅开发项目

推进义门陈、隆平故里、华夏阳光等一批文旅项目开发

/

2022-2025

8

绿色发展

宝塔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

/

2021-2025

9

绿色发展

德安县高新区标准厂房新建工程

建设标准厂房约30万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

100000

2022-2024

10

污染防治

江西德安万年青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利用现有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一条66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12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

50000

2021-2023

11

污染防治

德安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占地40亩,建厂房、冷库办公用房26669平方米,年生产10万吨有机肥

6000

2021-2022

12

污染防治

德安县高新区丰林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

新建日处理污水量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

12000

2021-2022

13

污染防治

德安县宝塔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

尾水排放提标至地表水准四类标准,扩容1.5万吨/

8000

2021-2022

14

污染防治

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程

加快建立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逐步实现所有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全覆盖

/

2021-2025

15

污染防治

乡村污水处理工程

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有条件的城镇近郊村庄延伸,针对人口集中和较少的地区分类施策

/

2021-2025

16

污染防治

绿色矿山整治工程

推进坤育、永飞、天宝、南方新材料、万年青等5家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

/

2021-2025

17

污染防治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行动

加快推进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推进厕所粪污和禽畜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逐年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2021-2025

18

污染防治

博阳河流域庙前港支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提升博阳河流域庙前港支流水质,达到污染物削减量

3717.05

2022-2025

19

污染防治

德安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主要开展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管网修复,地块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扩容等工作

/

2022-2025

20

污染防治

德安城市与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新建工程

德安县宝塔园区工业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尾水管网3千米,管距0.5米

2000

2022

21

污染防治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示范街区建设工程

街区内雨污管网、路面、强弱电、停车场等整治

6500

2022

22

污染防治

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涉及粮食局宿舍及周边片区、老水泥厂住宅小区、棉纺厂、老职工宿舍及周边、水利局宿舍、祥宁小区及周边区域等,共计住户约2400户,实施雨污水分流、停车位、房屋维修改造

23000

2022

23

污染防治

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占地40亩的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房设施

/

2022-2025

24

污染防治

新区“五统一”项目新建工程

集中供工业水、供热、印染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置

100000

2022-2025

25

污染防治

德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以德安县6个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5个乡镇的9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5个纳入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795.62

2022-2025

26

生态保护

德安县丰林工业新区乌石村河区排涝与河道整治工程

治理河道1.68千米(其中河道清淤、岸线整治)排涝工程一座,护池塘一座

3000

2021-2022

27

生态保护

德安县丰林人工湿地项目

人工湿地绿化面约6万平方米

3000

2021-2022

28

生态保护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河道综合治理189.21千米,完成依塘湿地、高塘集镇等13个区域水系连通、宝塔园区和丰林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对秀美林泉、聂桥柳田、千古义门、渊明故里等13个景观人文节点进行改造提升

60000

2021-2022

29

生态保护

农村水环境整治工程

以乡镇为实施主体,以流域为单元,大力推进农村山水林田以及库、塘、堰、沟、渠、河整治

/

2021-2025

30

生态保护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公路段聂桥料场、聂桥镇芦溪料场、聂桥镇宏发采石场、丰林镇红瑞成品料场、丰林镇王瑞青采石场、九江筑路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白云岭石料场、丰林镇余水东采石场、车桥镇夏源极采石场、车桥镇锦隆实业采石场、林泉乡熊超采石场、林泉乡锡岭采石场、林泉乡宝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石场、吴山镇蔡河采石场、吴山镇小安山采石场等非金属矿山和九江金派公司黄金洼锡矿、葛洪山铅锌矿、聂桥锑金矿等金属矿山的生态修复工程

/

2021-2025

31

生态保护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5000

2022-2025

32

生态保护

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开展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2万亩;逐步增加天然林保护面积,实施森林抚育工程13万亩;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6.5万亩

/

2021-2025

33

生态保护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平方千米,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得以恢复

/

2021-2025

34

生态保护

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

实施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0.52公顷,新建小微湿地30处,新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2处

/

2021-2025

35

生态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组织开展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

/

2021-2025

36

生态保护

德安县柘林湖生态补水工程

/

/

2021-2025

37

生态保护

宝塔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锁边工程

/

1000

2022-2025

38

生态保护

丰林工业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锁边工程

/

1000

2022-2025

39

风险防范

德安县红桥水库扩容工程

扩容至1200万立方米,日供水量3-5万立方米

2500

2022-2025

40

风险防范

德安县备用水源工程

建设一座总容积约1000万方的中型水库

40000

2023-2025

41

风险防范

丰林工业新区乌石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

/

500

2022

42

治理能力

乡村振兴气象防御工程

推进乡村气象灾害隐患和检测网点建设,加强城乡雷电监测,推进重点区域防雷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

/

2021-2025

43

治理能力

德安县综合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光伏开发、节能路灯改造、充电桩建设等

/

2021-2025

44

治理能力

大气与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项目

新建、改造、提升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18座(城区3座、乡镇15座)、县城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站1座,新建环保安监在线监测平台1个

/

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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