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呈报的《德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5年)》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德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规划期内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如有修改调整,按程序报批。
三、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分工,依据《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做好细化分解和落实任务,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