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安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2014-2015年)规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德安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
(2014-2015年)规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推进我县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气象局《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14〕39号)、省财政厅、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气象公共财政投入工作的通知》(赣财农〔2014〕1号)、《关于转发<江西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协调会议协调意见的通知》(赣气发〔2014〕13号)、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德安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府办发〔2013〕1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十二五”气象发展规划(2014-2015年),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和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初步实现“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一流服务”的要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障支撑能力明显提升,我县气象整体实力处全市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内容
  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气象预报预测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按照省、市气象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切实做好我县与省、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的对接工作,按业务功能统筹集约为八个项目建设。
  1.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主要包括监测系统、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系统、装备保障系统、县级综合业务平台。
  监测系统:升级改造现有的14个区域自动站、山洪自动站,对德安国家气象观测站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一套便携式自动气象站;建设县级综合业务平台。
  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建设包含灾害风险调查和致灾临界雨量的本地化预报预警业务系统。一是建设预报预警业务系统;二是建设预报分析业务支撑系统;三是建设数值预报业务支撑系统;四是建设基础数据环境支持系统;五是建设预报技术能力与标准规范。
  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系统:建设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县级预警信息终端、县级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县级山洪试验区;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服务系统支撑平台,包括山洪地质灾害气象服务产品库、决策服务产品加工分系统、专业服务产品加工分系统、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分系统、为农气象服务支撑分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升级地面广域网络,改造局域网络系统,建设边远通信系统;升级改造会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应急通信系统。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山洪业务类用房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装备保障系统:建设运行监控系统运行维修平台、计量检定标校系统;改造县级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县级运行维修平台。
  县级综合业务平台:建设预报预警业务系统。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空中云水资源监测系统:建设人影基地雨量气象观测站1个,建设激光测云仪1台。
  决策指挥系统:完善县级作业指挥系统;统一开发集资料分析处理、作业潜力识别和条件预报、地面作业指挥、作业效果检验效益评估、信息管理于一体的业务软件系统。
  作业系统:建设移动火箭作业系统1套、固定火箭作业系统1套;建设3个标准化作业点。
  人影效果检验外场试验基地:建设人影效果检验外场试验基地。开展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作业效果检验及装备试验;基地建设100平方米业务用房,配置效果检验所需的地面观测设备、人影作业设备和信息传输设备等。
  3.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基地
  加快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棉花气象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购置实验仪器,开展基础设施和试验条件建设。
  4.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完善县气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行政执法交通工具和行政执法用大型地网接地阻抗测试仪,购置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执法记录仪、大气电场仪、雷电灾害调查专用设备等;建立县级气象执法信息管理系统。
  5.科技和人才保障能力
  建立一个县级气象科普展厅以及社区校园气象站;培育、扶持创新团队,鼓励、支持职工提升学历层次,建立县气象局远程培训教育示范点,加强人才队伍培训。
  6.突发气象灾害应急能力
  建设标准化升级改造县级气象灾害应急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应急值班、信息传送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扫描仪、通信设备、舆情监控报警设备等;配备县级应急值守突发事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平台和舆情监控系统;加强宣传能力建设,购置单反数码相机、笔记本等采编设备。
  7.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
  生态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县级农用天气、作物产量、病虫害气象条件等服务系统,包括购置1套县级生态农业气象服务专用数据库及数据库软件。
  生态农业气象情报系统:建设县级农业气象情报服务系统,包括配置1套县级农业气象情报专用数据库软件、服务器等。
  农业重大灾害立体监测系统:完善全县农业灾害地面监测系统,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作物生态观测点、土壤水分观测点,新建1套重大农业灾害调查设备等。
  农业重大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完善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1套县级农业重大气象灾害专用数据存储库、气象灾害指标库、农业气象灾害预测平台等。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防御适用技术。
  农业重大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完善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建设1套高分辨率全县地理背景数据库、1个农业气象灾害评估平台等,开展灾前风险分析、灾中跟踪监测诊断、灾后评估分析。
  现代农业决策支撑系统:配置1 套县级ARCGIS8.3决策服务系统,开展农业气候区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服务的现代农业气象决策支持系统。
  8.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
  完成台站气象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和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加强基层台站气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投资分解
  项目总投资合计114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84.7万元,省级地方配套投资69.81万元,县级地方配套投资292.21万元。包括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619.24万元(中央投资479.49万元,省级配套61.92万元,县级配套77.83万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47.26万元(县级投资47.26万元);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基地建设300.00万元(中央投资150万元,县级配套150万元);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建设32.3万元(中央24.42万元,省级配套7.88万元);科技和人才保障能力建设9.93万元(县级投资9.93万元);突发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建设2.0万元(中央投资2.0万元);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建设28.76万元(中央投资21.57万元,县级配套7.19万元);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107.23万元(中央投资107.23万元)。
  三、任务分工
  “十二五”规划项目落实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规划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有关乡镇等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落实。县政府牵头负责项目的落实工作;发改部门负责规划项目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内容把关,并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2014年开始分两年足额落实到位;气象部门要根据省、市气象局要求,加快有关工程建设进度,区分轻重缓急安排和启动工程建设。
  四、实施进度和时间表
  从2014年起,分2年实施。2014年项目建设资金到位50%,2015年到位50%。
  2014年6-7月县气象局会同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完成所有项目的实施方案,并报政府审核。
  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各单位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将气象“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纳入县重点工程,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强化经费保障
  要建立和完善稳定可靠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争取国家气象主渠道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将气象事业纳入地方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县级地方气象投入渠道。加强统筹集约,多渠道落实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3.完善运行机制
  进一步推进业务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气象预报预测、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形成多层次、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业务技术体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
  4.推进科技创新
  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根据“十二五”建设项目上,围绕业务服务发展需求,积极争取气象科研项目,大力开展气象科学研究。积极探索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提高气象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强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和气象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部门内外的合作与交流。
  5.强化项目管理
  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推进。要健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强化工程验收、检查、审计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投资和项目进度符合要求。在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的同时,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边建设边发挥建设项目的效益,全面提升全县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附件:德安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德安县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曹  欣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容秋萍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宋相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 安  县发改委副主任
      余庚陵  县财政局工会主席
      张晓玲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江  涛  县规划局副局长
      邓  勇  县农业局副局长
      葛 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则兵  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  平  县环保局副局长
      宋莉琴  县科技局副局长
      刘再龙  县矿管局副局长
      谭  谈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谭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