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德安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德安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59号)和《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了《德安县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德安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实施办法》、《德安县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和政策措施,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经过各部门不断强化管理,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趋于好转。
1、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十一五”期间,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34起,死亡36人,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同比“十五”期间分别下降28.57% 和14.29%。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以内。
2、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3、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万车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等相对指标全面改善。2010年与2005年相比,安全生产事故少15起,少死亡人数7人,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为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全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虽然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并持续趋于好转,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由于受经济转型、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仍比较薄弱,保障体制和机制还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目前,我县的安全生产突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三违”现象较突出;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安全设施设备落后;三是行业安全管理弱化,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行业安全规程和标准,存在违规生产;四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比较落后,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在乡镇尤其明显;五是道路交通方面,由于受公路等级低、路况差、视线窄的影响和驾车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分析安全事故和产生问题的原因,除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队伍的变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显现等原因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一些乡镇、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二是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改变,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我县的一些国有改制企业和中小私营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三是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四是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不少职工缺少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企业大量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临时工,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五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不够到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六是科技支撑力量不足。现有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适合我县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推广和应用。
二、“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县委、县政府在《德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提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强工兴城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赶超进位。在实施规划纲要的进程中,势必承接大量转移产业,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导致安全生产战线拉长,安全监管覆盖面扩大,防范压力增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安全生产问题被提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安全生产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也必将进一步提高。
(二)事故风险转移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产业正向我县转移,产业项目的增多,加大了事故风险,导致危险源增加,事故隐患增多,职业危害范围扩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及安全标准化工作任务繁重,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仍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进入“十二五”,经济加速转型的阵痛使安全生产问题更加突出,特别是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粗放型的经济发展发式,难以得到根本转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更加凸显。
总之,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近期与远期目标相结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长效机制,突出精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教育培训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运输万车等指标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指标内,力争逐年有所下降,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三)分类目标。
1、全县各类事故控制目标。
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十二五期间”,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在“十一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下降。
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 “十二五期间”,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数内。
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控制目标:“十二五期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在“十一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有所下降。
较大事故控制目标:控制在每年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内,严格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网络体系,确保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探索农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完善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
3、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提高安全生产及其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15年,基本建立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建立县、乡镇、企业三级监控网络。2015年基本完成整个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5、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到2015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工矿企业的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安全文化建设目标。全县安全文化建设初见成效。探索符合县情、有效、可行的政府、社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明确安全文化宣传战略,在学历教育、全民教育的安全教育发展纲要指导下,实施安全教育知识工程,安全科学普及工作得到加强;建立全县安全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大力扩展安全文化产业规模,提高安全文化产业质量水平。
7、安全产业发展目标。通过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实现产品更新换代,以满足全县安全监管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四、“十二五”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隐患的排查治理;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使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煤矿:强化煤矿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加快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
非煤矿山:严格控制矿山总量,加大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推动非煤矿山朝着规模化、机械化和新技术开采的轨道稳步发展。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按规定提取安措经费;继续深入开展以矿山生产场所隐患排查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加大打击非法开采的力度和对尾矿库隐患的治理力度;推进矿山安全检测检验。
危险化学品:合理规划危化产业安全发展布局,根据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完善安全保障设施,严格审批与规划建设。建立危化事故灾害预警机制。化工企业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推动重点企业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到2013年,危化生产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烟花爆竹: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准入门槛,控制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数量。到2012年,现有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道路交通: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加强“三违”整治、严厉查处疲劳驾驶、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管理;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消防安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住宅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火灾隐患。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动态监管和预警能力。
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快报系统。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设计、监理方面的安全责任,加强城乡建筑安全监管,防止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络体系,建成动态监管数据库,建立县、乡及企业之间的快速联动机制。
农业机械行业: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新技术措施改造。
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深入开展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推进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深化职业危害监管,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装备。建立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建立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监控体系。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力度。
(四)深化科技创新,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产能,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数字化、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积极筹建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强制推行重点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聘用制度。
(五)深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1、不断完善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行动指南。德安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由德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德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预案、各相关单位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和保障的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成,并且相互衔接,形成有机整体。
2、建立和完善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对接;建立健全县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县重大危险源的适时监控和安全管理。逐步形成指挥统一、职责明确、结构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3、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交通警察队伍、公安消防队伍、煤矿和矿山救护队以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补充人员、增添设备。采用政府组建、社会合办、政企联办、社区志愿等多种形式,在全县组成一个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网络。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结合实际,充实必要的人员,提高装备水平,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县、乡(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道路交通、矿山、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到2015年,基本形成县、乡(镇)二级综合监督管理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2、加强对私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私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应重点加强对私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依法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备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私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依法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烟花爆竹储存、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七)深化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1、倡导安全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编制出版安全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安全文化产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意识和全局观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和广度,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五、“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建设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安监分局建设。
2、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鼓励安监干部再培训、再学习、不断提高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的能力;严格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业务培训,提高乡镇安监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支撑能力。
(二)全县高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重点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治理、处于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危桥险路治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由政府监督、行业规划、企业自筹资金治理。公益事业的重大隐患,由政府出资、相关部门监督治理。到2015年,全县高危行业(非煤矿山、尾矿库、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存在的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并对全县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1、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专栏1 防范煤矿事故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
地区
矿 井
重点治理隐患
爱民乡
付山煤矿
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的;
瓦斯超限作业的;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超层越界开采的;
使用淘汰设备和工艺的;
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邹桥乡
马鞍山煤矿
2、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专栏2 防范非煤矿山事故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
地区
事故控制重点企业
重点治理隐患
吴山乡
聂桥镇
林泉乡
丰林镇
彭山锡矿、永飞公司、德安锑锌矿、方圆公司、德仙萤石矿、吉达矿业、国信公司、三环水泥洪溪畈采石场、芦溪采石场、公路段石料场、白云岭采石场等
尾矿库的危库、险库、病库;
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不完善、提升系统不安全;
露天矿山“一面墙”开采;
需整合的露天矿山;
使用淘汰设备和工艺的;
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3、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专栏3 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重点
地区
事故控制重点领域
重点治理隐患
河东乡
丰林镇
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
易燃易爆设施;大型化学品储存设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
(安委办〔2011〕26号)
4、烟花爆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专栏4 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
地区
事故控制重点企业(13家)
重点治理隐患
蒲亭镇
德安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 (安委办〔2011〕26号)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到2015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到省级要求;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四)安全生产保障建设工程。
1、2015年前,完成国家“金安”工程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系统、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系统、四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建设。
2、加强全县安全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所有乡(镇、街道)、县安监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全部达到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要求。
3、逐步建立健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职业危害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监测监控系统。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到2015年,在全县建立2-3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单位;7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乡(镇);30个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和企业。
六、“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投入、责任追究和管理考核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意识,保证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科学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在发展中落实安全,以安全来保障发展,实现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2、充分发挥规划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以安全生产规划协调、统筹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3、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
1、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政府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部署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评先“一票否决”。
2、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力度。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也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制度与长效投入机制。
县、乡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重大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教、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坚持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多方位投入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措费提取制度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支持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
(四)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安。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设备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实行安全标志等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五)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加大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选拔精通安全技术、管理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安监队伍;支持和鼓励系统干部在职学习深造,提高专业水平;要支持安全生产科技立项,将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研究纳入相关科技计划。支持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职业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关键性技术研发,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六)加强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加上级政府和部门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交流等活动,重点学习考察和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水平。
跟踪国内外安全生产发展前沿动向,加强信息交流与人员培训。同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多渠道利用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资源,加快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步伐。
(七)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1、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规范安全生产投诉“12350”特服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维护职工监督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3、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七、规划实施与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等主要任务,是企业应尽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
(三)规划提出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落实。
(四)规划确定的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五)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要纳入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各部门,确保完成。
(六)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各行业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