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统计分析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6-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268805

城乡收入稳增长 百姓齐步奔小康 ——“十三五”德安县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6-3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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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德安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对接赣江新区、强力决战工业、打造生态城乡、全面建成小康”战略部署,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出台实施一系列惠民举措,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城乡居民齐步迈小康。

一、居民收入特点

(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上升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6621元提升至2020年的39376元,年均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2713元提升至2020年的19476元,年均增长8.9%




1 2015-2020年德安县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单位:元)


年份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城镇居民

26621

28990

31532

34219

37008

39376

农村居民

12713

13851

15167

16567

18025

19476

居民比

2.09

2.09

2.08

2.07

2.05

2.02

(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

“十三五”以来,德安县经济发展保持稳中有进的态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实现同步。2016-2020年,德安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8.9%8.8%8.5%8.2%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9.0%9.5%9.2%8.8%8.1%,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9.8%9.1%9.3%8.3%4.5%

1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和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2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和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三)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和全市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纷纷“跑赢”全国、全省和全市。2015-2020年德安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1个、0.3个和0.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全国、全省和全市平均水平高出0.50.10.1个百分点。

2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全国和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地区

德安县

九江市

全省

全国

指标名称

“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

“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

“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

“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1

7.86

7.8

7.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9

8.8

8.8

8.4

(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1.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降低。“十三五”期间,德安县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20年德安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7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7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的2.091下降为2020的年2.02:1

3 2015-2020年德安县城乡居民收入比情况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2020年德安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1.7个百分点,已连续五年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增长速度。


4 2015-2020年德安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

(五)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经济保持平稳运行,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农村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2020年德安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596元,较2015年(7347)增长57.8%,年均增长9.5%,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收入构成中贡献最高,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

(六)经营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增收的强力保障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不断加大城市建设投入,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带动金融、批零、贸易等经营业发展,推动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2020年德安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5607元,较2015年(1119)增长401%,年均增长38%。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收入构成中贡献最高,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强力保障。

(七)恩格尔系数达到相对富裕标准

恩格尔系数是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联合国对恩格尔系数和居民生活划分出一条标准,标准认为恩格尔系数20%以下为极其富裕;20%-30%为富足;30%-40%为相对富裕;50%-60%为温饱,大于60%则为贫困。2020年德安县城镇恩格尔系数是39.9%,农村恩格尔系数是35.0%,虽然恩格尔系数不是衡量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状况的唯一标准,但以恩格尔系数在消费支出中的低占比来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较大改善。德安县连续5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都在40%以下,处于相对富裕阶段,达到小康标准。

)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2020年城镇居民家庭用于居住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为3137元,比2015年增长19.6%,农村居民家庭用于居住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为2787元,比2015年增长35.8%,农村增幅高于城镇增幅16.2个百分点。


消费支出

食品烟酒

衣着

居住

生活用品及服务

交通通信

教育文化

医疗保健

其他用品和服务

农村

14067

4924

1163

2787

1033

1724

1503

738

195

城镇

20561

8217

1909

3137

1541

2619

1812

832

494


5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八项支出占比情况

从占消费支出的构成比重看,居住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位列第二位,说明城镇和农村居民在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对居住方面的投入在不断加大。

二、居民收入面临的几点问题

“十三五”期间,德安县经济总体保持稳中有进,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城乡居民收入发展进入稳中有进、稳中趋缓的新常态,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

(一)经济下行,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增速呈现放缓态势,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内外复杂环境加剧,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德安县生产总值增速从2015年的9.9%放缓至2020年的4.4%2020年德安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4%8.1%,也分别较2015年回落3.9个、2.2个百分点,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我县部分企业经营困难,难以维持过高的用工成本,城镇务工人员工资水平持续快速增长难度比较大,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最主要来源,靠工资大幅拉动收入增长压力较大,工资性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目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工资性收入政策性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更依赖于工资性收入,而一旦政策有效刺激降低,工资性收入增长进入“瓶颈期”,作为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城乡居民收入将会面临后继乏力的问题,仍需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来源渠道。

(二)城乡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从城乡看,“十三五”期间,德安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但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额差距在逐年拉大,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农村居民高出19900元,比2015年的13908元扩大了5992元,城乡差距依然较大。

(三)城镇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市居中位次

“十三五”时期,德安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但绝对值较低,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平均水平仍存在差距。2020年德安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9.8%、全省平均水平的102.2%;为全市平均水平的97.6%2020年德安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在全市14个县(市、区)中居第6位。

4  20152020年德安县、全国和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概况

德安

九江

江西省

全国

年份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2015

202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6621

39376

27635

40337

26500

38556

31195

43834

三、“十四五”时期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居民增收“保驾护航”

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在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实事求是、长短兼顾谋划下一步发展,保持政策连续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积极完善工资增长机制

继续完善工资持续增长机制,发挥工资性收入的“压舱石”作用,加强对企业工资标准指导,促进完善企业职工工资稳定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城镇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人群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和工资水平;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通过短期职业培训,专项招聘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或再就业,保障低收入群体增收。

(三)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稳定助力居民增收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对于解决人民生活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具有重大作用。要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同时,落实好国家和省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加快恢复和增加生猪生产;密切关注“菜篮子”产品等供求和价格变化,做好市场调控。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一是继续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突出一乡一品,重点发展聂桥葡萄、吴山菊花、磨溪水梨、爱民花生、邹桥莲子等产业。二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三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挖掘农村产业革命、重大工程项目、扶贫项目实施等方面就业潜力,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五)优化创业环境,助力居民经营净收入增加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个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经营净收入,加速居民财富积累。一是持续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市场活力;三是推进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以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和结构性就业矛盾为重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促进政策,聚焦重点就业群体,加强精准就业创业服务,引导灵活就业和网络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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