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务动态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2-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01191 责任部门: 德安县审计局

德安县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2-2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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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报告涉及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县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资产出售收入未缴财政的问题。

因资产收入已用于支付工程款,暂时无法整改到位。

2.账实不符的问题。

2020年已在年初预算安排指标消化暂付款,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向县政府建议继续安排消化暂付款指标。

3.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财政部门已对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进行规范,将其他财政存款建行特设专户的下设子科目进行合并。

4.预算资金未分配使用,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2020年6月已出台《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财政部门已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督促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并及时拨付资金。

5.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非税收入2020年5月已上缴国库。

6.部分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债券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县领导已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督促各业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7.部分乡镇和单位未及时使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

2020年6月已出台《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财政部门已按文件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尽快使用。

8.未及时收回乡镇和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的问题。

截至2020年3月底部分资金已使用,剩余资金被德安县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德安县财政局正在草拟《德安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9.违规新增财政借款的问题。

德安县委招待所借支的资金2020年5月已收回,德安县财政局已向德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催款通知书。

10.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有效实施的问题。

德安县财政局已发文,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编报的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监控并对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我评价,待自评工作结束后,对部分项目支出进行财政绩效评价。

二、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履行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责任情况方面的问题。

履行水资源费征收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有的公司已办理取水许可证,有的公司目前处于专家评审阶段,通过专家评审后即可取得取水许可证,有的公司被县政府整体征收建设为德安县备用水库,新厂区陆续搬迁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不力的问题基本得到整改,有的公司已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家已关停企业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已列入县政府关停补偿费谈判中;扶贫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目前涉及的2户卫生厕所水量供应充足,均能正常使用。

2.履行重大决策责任情况方面的问题。

个别单位党组会议违规决定向下属单位摊派局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019年8月起,相关人员经费改由局机关承担;部分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制定具体的"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标准以及决策流程,一万元以上管理费用支出需经班子会决策,并留存有关会议记录。

3.履行内部管理责任情况方面的问题。

非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020年8月起,相关单位财务支出改由副局长签报;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单位中,2个已经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中;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涉及3个单位,均在整改中;部分单位对下属单位或所辖村级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涉及2个单位,均在整改中;对以往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4.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责任情况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的问题涉及3个单位,1个已经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中;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涉及3个单位,1个已经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中;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虚列支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2个单位,1个已经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中;违规、变相收取工作经费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现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未及时收取下属单位搭膳伙食费和企业承包租金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规范,超预算列支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专项资金未纳入行政账套核算的问题基本得到整改,除省河湖局的项目需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所以暂时保留,其他专项资金账户的项目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存在的项目分类全部已合并到县财政大平台。

5.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新村点"未建立后期管护机制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相关单位已建立管护机制;部分企业生产运输对辖区人居环境产生影响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不断改善辖区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道路破损、交通安全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积极对接企业,部分破损道路已得到修复;卫生厕所普及率不高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厕所革命任务户数已全部完成;畜禽养殖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涉及乡镇一是拟对相关养鸡场进行关停、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等措施,对其余4家手续不全的养殖企业,要求限期补办手续。二是严格把控新增关口。做到从今年起,镇内畜禽养殖企业只减不增,不再新批新的养殖场。三是加大现有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按照排查整改后情况,加大对现有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强化与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协作,对日常养殖场发现的"跑冒漏"等现象,冒头就打,决不姑息。四是强化有效治理。主要通过养殖户,对目前的问题进行清零,通过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及生态环境局"黑臭水体"整治等活动,强化治理,不断提升周边环境,做到环境美、生态优。

6.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

部分乡镇辖区出现耕地抛荒现象和违规取水问题正在整改中;对辖区企业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监管意识较为薄弱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涉及乡镇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全镇8家矿山企业进行集中排查。一是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4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教育作为日常环境保护检查的一个内容,加以规范;三是严格执法,在限期整改期后,企业拒不进行整改的,镇政府将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强化执法力度。

7.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方面的问题。

涉及乡镇一是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结合政府购岗、公益性事业等工作,有效安排项目后期管护人员,做到人员要在岗,设备要运行,保证项目切实发挥效益;二是合理选址,稳妥立项,在项目安排方面充分考虑群众需求,按照实际情况,该整合的进行整合,不断提高项目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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