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8199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8-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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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郝能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非机动车道自行车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管大队安排人员针对城区道路进行隐患排查后发现,的确有部分划分有机、非分离的道路上非机动车道中没有醒目的非机动车通行的标志标线。但是,城区新修、改建的具有机、非分离的道路上,地面上基本上都喷涂有非机动车通行的醒目的标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路权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积极完善、增设非机动车通行的标志、标线。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机、非车道的通行规则,切实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管护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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