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6-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8195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6-23 16:50
打印
    关联导读:

任琼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学生午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保障科学合理的睡眠尤为重要。国家明确规定,各学校要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强化家校沟通,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这一系列的时间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目前,我县中小学校都是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制定作息时间,在规定课程开齐开足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学生的运动和休息时间。如大课间活动、体育课及室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午餐及中午休息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小学生餐后休息时间均达1小时。为了能让学生在校午休的质量更高,我县城区大多数小学先后配备了可躺式课桌椅。但由于部分班级学生人数相对较多,导致座椅不能完全倾斜,从而影响学生休息。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这是科学合理管理学生的提前;二是加大家校合作力度,这是共同监督约束学生合理安排时间的关键;三是持续扩大可躺式课桌椅的配备范围,逐步实行全覆盖,让更多的学生受益;四是从幼儿入园、小学生入学开始,抓好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助力。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