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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激励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我县主动承接上级试点,适时推出《德安县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建立“培育储备、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职级管理、选拔选聘”六位一体制度体系,逐步构建起不同以往的职级工资体系,蒲亭镇也纳入该改革试点职级工资按照五级分类、逐级提升的思路,按照等级不同确定报酬,根据每年实际表现,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动态调整职级等次。有力破解了“干好干坏、干长干短一个样”的难题,此项改革将有力锻造我县基层治理当中的骨干力量。二是对于涉及公职人员相关回复。综合县财政局的意见,提出如下回复:根据中办发电[2021]31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省市要求已实行统一的绩效奖金制度,文件要求“其他与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评比达标表彰等挂钩,向公务员发放的各类奖励性补贴项目,均纳入规范归并范围”“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自设项目和提高标准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建议中提到的“设立专门的基层治理工作奖励基金”不符合此项规定。
中共德安县委组织部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