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8189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2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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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导读:

陈丽英、陈守生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车充电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新时代科技发展和进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业主日常生活中优先选择的代步工具,有些商住小区楼盘开发较早,未能考虑安装电动自行车的设施设备及预留安装位置,导致现有老旧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拥堵消防通道等乱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业主的生活品质,保障小区业主居家环境的安全和幸福,我县近年来在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同时已将“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需求列入改造项目中,简称“安充工程”。目前,我县分四种方式进行添置商住小区“安充工程”。一是,商住小区业主同意并由业委会签署第三方企业入驻小区在公共区域通过规划设计后进行添置“安充工程”;二是,商住小区正在开发交付的同时由开发企业增加“安充工程”数量;三是,商住小区无业委会且开发企业已退场的情况由德安县中寰集团聘请第三方联合属地乡镇通过公示、宣传的形式最后依法依规的新增“安充工程”;四是,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对老旧小区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施的修缮、新增、添置。物业服务企业自2019年起已取消的资格审查,纯属市场自由购买服务行为。相关从业人员除物业经理合格证外,其他人员无需相关从业证书或相关资格证明。根据《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党建引领社区物业工作》等文件规定,住建局将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年终考评,采取连续两年物业服务考评末位淘汰制,联合属地乡镇对其劝退并清出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相反,连续两年或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积极推广承接更多的商住小区,为广大业主带来满意的物业服务。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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