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德安县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01
投诉举报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
02
投诉举报范围
1.行政检查方面:未执行每月1-20日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未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
2.行政处罚方面: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不力,未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未执行轻微(初次)违法不予处罚清单,行政处罚未在法定期限内执行,行政处罚程序缺失,行政处罚决定内容缺项等问题;
3.行政强制方面:存在“超权限、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
4.其他方面:行政执法部门有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等不当行为的。
03
不予受理范围
04
投诉举报须知
德安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