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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县上级补助收入1111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77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2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13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返还性收入37727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6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78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551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2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4408万元,其他返还性收20532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23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32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01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007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4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78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27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36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0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4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025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632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10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74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975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8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4万元,公共安全8万元,教育4907万元,科学技术2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76万元,卫生健康142万元,节能环保3042万元,城乡社区881万元,农林水3536万元,交通运输3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833万元,商业服务业174万元,住房保障17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45万元,其他收入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