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行政政法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2-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448

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2-0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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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工作规划和规定,组织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牵头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本级;内设股室2个:办公室、党建综治室。

编制人数小计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临时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7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14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支出预算总额为17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1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4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1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6.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62万元,增长10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 二级项目:德安县社工部2025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德安县社工部2025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九财社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社会保障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九财社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社会保障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4)实施方案:规范农村离任老村党组织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生活补贴补助发放,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激发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稳定村居干部队伍。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安排财政拨款4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规范农村离任老村党组织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生活补贴补助发放,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激发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稳定村居干部队伍。2025年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资金部门预算49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任职20年以上补助标准=460元/月;任职10-14年补助标准=420元/月;任职15-19年补助标准=440元/月。

数量指标:发放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贴补助人数应补尽。

质量指标:补助发放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贴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质量有一定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助“两老”满意度≥90%。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中国共产党德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接待费3.6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新成立的单位,2025年首次纳入财政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4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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