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德安县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9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郭 勇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德安县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面对极为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7・24”灾后重建压力,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科学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大力培植财源,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全面完成了财政各项收支任务。 (一)全县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共完成133008万元,占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调整预算数)133008万元的100%,比上年同期增收22251万元,增长20.1%。财政总收入占德安县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9%。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37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239万元,增长19.7%;地税部门完成796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3539万元,增长20.5%;财政部门完成15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472万元,增长19.1%。 分收入级次完成情况: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68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6870万元的100%,比上年同期减收192万元,下降0.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61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6138万元的100%,比上年同期增收22443万元,增长26.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地方税收收入完成88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9674万元,增长28.5%。其中:地方工商税收完成693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8315万元,增长35.9%;农业两税完成 135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40万元,增长4.9%,其中契税完成77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780万元,增长30%,耕地占用税完成58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140万元,下降16.3%;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58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719万元,增长14%。 非税收入完成17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768万元,增长19%。其中:罚没收入及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80万元,下降1.2%;专项收入(教育附加费、排污费、水资源费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完成2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350万元,下降13.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2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384万元,增长113.9%;其他收入完成12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收1186万元,下降90.2%。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4270万元,剔除上级追加及上年结转专项支出61014万元,县乡两级实际支出113256万元,占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以下简称调整预算)113101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支22132万元,增长24.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5.5%; 国防支出1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21.3%; 公共安全支出43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6.3%; 教育支出206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9.6%; 科学技术支出22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比上年增长963.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7.4%; 医疗卫生支出57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60.3%; 环境保护支出12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6.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5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29.8%; 农林水事务支出118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0.5%; 交通运输支出4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8.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0.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5.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36.8%; 住房保障支出11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1.7%;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19.9%; 其他支出171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长0.4%。 2014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编制结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139万元,加上中央两税返还247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4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78万元,各项结算补助10566万元,专项拨款补助53535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83万元和上年结余22272万元,总收入为195798万元。财政支出174270万元,加上结算上解支出197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83万元,总支出为1768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970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20044万元,支出大于收入1074万元(即累计赤字1074万元),如剔除上年累计赤字1325万元因素,当年净结余251万元,用于弥补历年赤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县基金收入本级完成48620万元,其中:育林基金收入1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30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5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彩票公益金收入7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地方水利基金收入3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收入8126万元及上级补助收入7494万元,基金收入合计为64240万元。 2014年,全县基金支出本级完成4636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26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4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9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9%;彩票公益金支出2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4.2%。加上上级追加及上年结转支出2886万元,基金支出合计为49249万元,另外上解支出295万元,以上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4696万元。 二、2014年我县主要财政工作 (一)抓收入保增长,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抓好税源分析,完善征管网络,努力减少税收“跑冒滴漏”,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抓好非税收入。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三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合理界定两级财权、事权,优化收入划分和财力配置,提高乡镇组织收入、发展财源的积极性。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切实降低行政成本。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977万元,同比下降34.5%,控管效果显著。 (二)千方百计惠民生,抓好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2014年我县新农村试点村数23个,县本级预算专项已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272万元,安排农村清洁工程资金118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4个,支持和保障了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二是落实强农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县共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项目22项,共计8688.7万元。惠农补贴项目及资金发放率均达100%,三是加大财政“惠农信贷通”帮扶工作力度。为进一步缓解农业经营“放贷难”问题,我县加大财政帮扶力度。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并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实行放贷。四是完善居民医疗保障。不断加大对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14年在医疗方面安排资金11941万元,城镇医疗和新农合补助经费均进一步提高,将新农合补助经费和城镇医疗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增加40元,由原来的年280元提高到年320元。 (三)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财政管理模式 一是不断深化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评审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评审与绩效管理制度,2014年核减各项资金达1.48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打造“透明采购”体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电子化政府采购硬件平台建设完毕,共实现集中采购额3628.5万元,节约资金 506.3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促进了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强统筹使用,加快政策实施和资金落实,促进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实现。 在2014年的财政工作中,我县财税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支出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对民生的保障力度还需加大;财政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水平有待提高,财政绩效管理还须强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