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德安县机构改革时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等整合而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2.负责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保障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9.组织、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
10.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德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部分单位内设机构的通知》(德编发〔2024〕22号)文件精神,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原来3个内设股室调整为1个,整合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职责,设立综合业务股。
综合业务股职责:整合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府公开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负责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负责人:郭巧缘
【办公电话】0792-4339978
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办全县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军人的残疾等级评定(调整)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
服务中心主任:邵惠英
【办公电话】0792-4335667
三、领导分工

李英平,男,1980年0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1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黄淑雯,女,1984年11月出生,民进会员,2002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付 超,男,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业务股,分管行政执法、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军休干部服务、党建、纪检、人事、保密等工作。

黎晶莹,女,198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管拥军优抚、纪念褒扬、宣传、意识形态、信访、综治、维稳、财务等工作。
四、办公信息
局机关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桂林大道118号司法局大楼五楼
办公电话:0792-4339978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桂林大道118号司法局大楼一楼)
办公电话:0792-433566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夏季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季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