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职权负责并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和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四)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与职能相关的综合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局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应当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收发、公文审核、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信访、党建、节能、工会、妇女、宣传(含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值班值守安排、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村建及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经费、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财务预决算编制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食堂;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庭院绿化及环境卫生工作;牵头组织责任片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全局车辆及车辆维修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管理行政案件案卷档案;牵头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局网络、安全设备和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市场监管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人姓名】吕述珂
【联系方式】0792—4667701
(二)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负责牵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相关办案单位配合);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平安建设及维稳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牵头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及权力清单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统筹协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牵头营商环境综合监管指标。
 【负责人姓名】龚雨琪
【联系方式】0792—4667719
(三)人事教育股。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奖惩、个税收缴、党费收缴、队伍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局巡视巡察整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工作。
 【负责人姓名】江慧芳
【联系方式】0792—4667706
(四)登记注册股(行政许可服务股)。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三年存活率工作;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牵头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人姓名】黄燕
【联系方式】0792—4667703
(五)市场维权股:统筹协调全局调解消费纠纷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全局咨询、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工作。
【负责人姓名】廖立庆
【联系方式】0792—4667707
(六)食品股。统筹协调全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县A、B类食堂监管工作;分析预测全县食品安全状况;牵头负责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协调统筹全局野生动物保护和禁捕退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人姓名】孙曙光
【联系方式】0792—4668623
(七)特种设备股。统筹协调全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宝塔工业园区、丰林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冷库内特种设备;负责全县气瓶充装单位、压力管道、电站锅炉、电梯(餐饮场所杂物电梯除外)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助稽查局、分局特种设备监管执法工作;监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人姓名】陈德峰
【联系方式】0792—4362029
(八)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牵头负责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组织指导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牵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
【负责人姓名】施君
【联系方式】0792—4667705
(九)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股: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局禁毒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县级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药品(包括从事药品零售的企业店内经营的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分局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拟定药械化领域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业宣传及培训。承担药品零售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化妆品安全性检测、评价、不良反应监测有关工作;负责医药产业链相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叶艳莉
【联系方式】0792—4667016
(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牵头扫黑除恶工作;拟定有关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公用事业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稽查局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工作调查;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负责人姓名】丁琪
【联系方式】0792—4366793
(十一)标准质量股。统筹协调全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标准化、商品条码、认证认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分析掌握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统筹协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县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潘志远
【联系方式】0792—4362027
(十二)网络交易股:统筹协调全局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承担无线下销售渠道的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工作,涉及专业股室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处置;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万勇
【联系方式】0792—4362030
(十三)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本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本县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总体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文静
【联系方式】0792—4667016
三、领导分工

官定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官定喜,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网络交易、政策法规、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维稳)、创文巩卫、“小个专”党建等工作,指导个协工作,挂点指导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工作。
何勇,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贤坤(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党建、村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挂点指导聂桥分局工作。
曾贤坤,男,汉族,1973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9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晓明(党组成员):分管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办公室、财务、纪检监察、招商引资、招工、信访等工作,挂点指导城郊分局、邹桥分局工作。
付晓明,男,汉族,1973年6月生,中共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于新华 (班子成员):分管信用监管、行政许可、宣传(意识形态)、综合考核、办公室、财务、信访、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挂点指导检验检测中心工作。
于新华,女,汉族,1976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

    代大勇(班子成员):分管营商环境、商标、广告、知识产权(专利)、市场维权,指导消协工作,挂点指导城郊分局工作。
代大勇,男,汉族,1976年3月生, 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

叶俊程(班子成员):主持食安办日常工作,分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禁捕退捕(野生动物保护)、招商引资工作,挂点指导执法稽查局工作。
叶俊程,男,汉族,1970年8月生, 中共党员,1988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桂林大道121号
办公电话:0792-4667701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