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工作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1-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19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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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德安县委办公室、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乡(镇、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业务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供应体系;指导、考核、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拟定房地产年度开发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参与全县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监督和管理房地产交易行为。

(五)承担全县房屋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县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县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标准。负责县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住宅专项维修等资金的交存和使用;负责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价格评估等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和规范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八)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指导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归口管理全县建设技术市场。

(十一)管理全县城市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县重大城市项目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行政许可服务股)。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及物资采购与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录聘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年终决算;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及编制财务报表工作。承担全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对许可证书、批准文件及其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和人员执业注册;承担全局“放管服”事项改革;承担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人:熊伟、岳群

    (二)市场监管股(法规股)。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和经营行为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建议和年度计划的申报、审查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的管理;负责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房屋交易、房产测绘、房地产信息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和诚信平台建设,指导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监督管理和规范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及其执业人员市场行为;规范全县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全县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推进全县装配式建筑;负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报表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县房地产和建筑业有关协会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和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调解、行政诉讼和依法行政层级监督等工作。

负责人:韩起

(三)住房保障股(物业监管股)。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考核、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意见书的核发;拟订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性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等资金的交存、使用;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和物业服务用房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华、陈德志

(四)城乡建设和安全质量监管股。职责为拟订全县城市有关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等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县公共停车场建设。制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培训及管理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相关统计工作。协调推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的城建项目建设,对县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督查汇总;承担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全县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陈国庆、张新宏、汤恒斌、陶强

三、领导分工

   

                   

高利明(党组书记),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张云(局长),汉族,197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张金峰(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大学学历,1977年11月出生。

分管城乡建设股、物管办,负责危改、房屋安全鉴定、新型城镇化建设、村镇建设、自建房整治、历史建筑文物保护、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和黑臭水治理、企业改制、物业管理、文明创建(国卫复审)、防汛等工作

夏福萍(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大学学历,1987年6月出生。

    分管人秘股、招标燃气营商办、市场监管股,负责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网信、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老龄)、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包村帮扶、人秘、财务、档案、公共机构节能、招商引资、招投标、工程造价、城市运行、供水行业监管、房地产、建筑业市场监管、装配式建筑、行政执法监督、统计、消防、在建工地实名制考勤、人武部等工作


桂岳华(党组成员),男,汉族,大专学历,1973年1月出生。

    分管安全质量监管股、项目会战办,负责纪检监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工地扬尘治理、建筑节能、灾害普查、重大项目谋划及调度、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镇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胡强(二级主任科员),男,汉族,大学学历,1982年7月出生。协助桂岳华同志分管项目会战办

   

                              

  王军(二级主任科员),男,汉族,大专学历,1971年12月出生。负责驻综治中心窗口工作                      

  沈锋(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男,汉族,大专学历,1981年11月出生。主持住房保障中心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房屋租赁、直属公房管理、房改、棚户区改造、白蚁防治等工作                            

  赵宋武(八级职员),男,汉族,大学学历,1978年3月出生。分管燃气行业监管                      

  洪凯智(四级主任科员),女,汉族,大学学历,1989年7月出生。分管行政许可服务股,分管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2-4667885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桂林大道26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00-12:00,14:3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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