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德安县委、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字[2010]9号)和《中共德安县委办公室、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县直机关“三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德办字[2002]48号),县公安局为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并负责具体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动态和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
(三)组织实施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和公安外事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六)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七)依法指导、监督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八)组织实施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规划监所建设。
(十)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治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一)规划全县公安行政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四)组织实施并指挥全县公共交通行业的治安管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并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查处。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处理暴力恐怖犯罪和暴乱、骚乱等重大治安案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特定的安全保卫和巡逻执勤任务。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副科级,加挂办公室、情报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工作。
联系人:刘祖杰 联系电话:0792-4367110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导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联系人:刘华富 联系电话:0792-4687021
(三)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等。内设技术中队、县城中队、农村中队、情报中队。
联系人:赖恒青 联系电话:0792-4362188
(四)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内设:行政管理中队、案件查处中队、综合管理室。
联系人:孙剑 联系电话:0792-4332712
(五)交通管理大队(正科级)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交通管理大队内设:办公室、秩序科、车管所、蒲亭中队、聂桥中队、白水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
联系人:张主元 联系电话:0792-4335611
(六)森林分局(正科级)
负责承担涉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水域、森林类案件办理。森林公安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治安刑侦大队、法制大队。
联系人:李加明 联系电话:0792-4332981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收集经济犯罪情报资料、案件信息,开展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经济案件。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792-4687024
(八)禁毒大队(副科级)
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全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禁毒工作等。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792-4687028
(九)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联系人:余凡 联系电话:0792-4687019
(十)政工监督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
联系人:陈盼盼 联系电话:0792-4627506
(十一)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局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方面的以下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联系人:李汉荣 联系电话:0792-4687029
(十二)法制大队(副科级)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联系人:潘小明 联系电话:0792-4687016
(十三)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人:周筠 联系电话:0792-4687017
(十四)看守所(副科级)
负责对各种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教育、改造工作;负责对依法判处拘役及短期徒刑的罪犯和经依法裁决并交付执行的治安拘留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教育改造。
联系人:李华滨 联系电话:0792-4339651
(十五)拘留所(副科级)
负责教育、改造、矫正违法行为。
联系人:乐小军 联系电话:0792-4339651
(十六)出入境管理科(副科级)
依法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居留、旅行进行管理;对我国公民和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发现和处理来华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外国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联系人:陈嗣芬 联系电话:0792-4360597 13607920658
(十七)审计室(股级)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审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联系人:廖珊 联系电话:0792-4687018
三、领导分工

施 延,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德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公安局全面工作。

代晗,男,1986年10月出生,汉族,江西九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
德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主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施延同志分管 政工监督室、机关党委(从严办)、机关纪委、警务保障室工作,分管意识形态、老干部、工青妇、乡村振兴、“三提升”工作,负责联系县纪委监委。

王 晋,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海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德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协助施延同志分管日常业务工作,
分管交管大队、国保大队、刑侦大队、蒲亭派出所,分管“放管服”改革工作。

占青,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江西德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德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施延同志分管森林分局、督察大队(督
察委员会)、审计室、出入境管理科、宝塔派出所工作。

王健,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江西德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德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施延同志主管经侦大队,分管网安大队、法
制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丰林派出所、邹桥派出所,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
联系县武警中队工作。

   刘祖杰,男,1976年6月生,汉族,江西都昌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德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施延同志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
室、河东派出所、聂桥派出所、吴山派出所。

   周航冰,男,1978年6月生,汉族,江西德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
德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协助施延同志分管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县禁毒
办)、特巡警大队、车桥派出所,分管平安建设和维稳工作。
。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九仙岭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00-12:00,14:30-18:00;冬季 8:00-12:0,14:30-17:30)
联系方式:0792-436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