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德安县委办公室、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9)1号)精神, 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部署、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城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市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地、施工场地以及城市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负责城区环卫保洁市场一体化的招投标,组织对市场化服务的考核。负责城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各类垃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
(三)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市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城市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制定中心城区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城市维护费预算。负责县政府投资的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企业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及绿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古树名木管理及移植方案审查工作。参与审核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负责城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方案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的养护及市场化养护监管工作。
(五)对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六)统筹城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治理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优化城市交通。
(七)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权。
(八)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九)负责对县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十)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指导城市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行使市容、规划、园林、市政、市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赋予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1、综合设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县城市管理局整合了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切实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2、优化人行道交通通行。加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统筹规划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3、推进市场化管养。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城市管理局内设3个股室。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城市 管理目标管理考核。负责文电、 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离退休干部、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网络舆情等事项。承担纪检、宣传、综治、应急、保密、信访、机关节能、卫生健康、统一战线、脱贫攻坚、政务公开等中心工作。
【负责人姓名】鲁林涛
【联系方式】0792—4362663
(二)监察股。负责对涉及市容、规划、园林、市政、市监、公安交通等方面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检查与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垃圾和建筑渣土(余土)的管理。
【负责人姓名】周晓花
【联系方式】0792—4362663
(三)审批股。负责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负责人姓名】万贤英
【联系方式】0792—4362663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方季彬:主持局全面工作。
方季彬,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熊伟:党建、财务、编制人事劳资、机构改革、社会保障、政府采购、统战、工会、团委、妇联、乡村振兴、城乡环卫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普法、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徐环隆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熊伟,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玮:纪检监察、行政许可审批、信访、执法监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创文保卫、开放型经济、营商环境、园林市政管护考核、办公室、卫生和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目标管理考评、绩效考核、机关事务、“五型”政府创建等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作。
罗玮,男,汉族,年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刘诗义:协管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具体抽调负责全国文明城创建和国卫复审工作。
刘诗义,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宋伯臣:主持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协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和创文保卫、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宋伯臣,男,汉族,1979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主任黄振友:主持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全面工作。协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创文保卫、园林管护考核工作。
黄振友,男,汉族,1989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主任。

市容环卫所长夏玮玮:主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全面工作。协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创文保卫等工作。
夏玮玮,男,汉族,1990年0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德安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

生活污水处理厂厂长张樵:主持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工作,协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张樵,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厂长。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德安县宝塔乡人民政府三楼
办公电话:0792-436266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