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德安县委办公室、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9〕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统计政策、规划、制度和统计标准,补充制定地方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专项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
(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完成投入产出、1%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规下工业、服务业调查,小微企业调查及各项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统计、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和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各项调查活动。
(九)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对违法统计案件进行查处。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统计工作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政策、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起草全县性统计工作规划,对全县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编辑并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负责《德安统计年鉴》和《德安统计提要》的编发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负责人姓名】陈圆圆
【联系方式】0792—4655909
(二)综合股。
1.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承担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核算工作;搜集财政收支、金融情况月度资料,编制《统计月报》;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2.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上报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县能源季度核算和编制能源平衡表;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城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劳动工资、就业和社会保障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技、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和非公人才统计调查;负责科技进步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和社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人口普查资料库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县、乡(镇、场)、村(社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任务;负责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调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人姓名】周莹
【联系方式】0792—4655828
(三)执法股。组织贯彻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管理统计标准;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统计执法人员的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人员教育培训;负责区划代码与城乡代码的维护更新工作;负责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与监督;负责企业一套表综合工作。
【负责人姓名】陈圆圆
【联系方式】0792—4655828

熊 锴:局长。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熊锴 ,男 ,汉族,1965年06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德安县统计局局长。

周 莹:党组书记。分管组织、意识形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单位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及国民经济核算、建设领域统计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周莹,女,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德安县统计党组书记。

陈圆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统战、财务、公共机构节能、工青妇、军民融合、营商环境、法制建设、干部培训、目标考评、名录库、法规、经济普查等工作。负责名录库、人事人才信息、干部培训等工作。
陈圆圆,女,汉族,199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德安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仲  麒: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业、能源、社会科技、文化产业、贸易外经统计及人口和就业统计、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贸易外经统计、网络信息工作。
仲麒,男,汉族,199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德安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甘 平: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分管综合、农调、劳动力调查、价格调查、农业统计、畜禽监测调查、乡村振兴监测调查、国卫复审、新农村建设及包村帮扶、乡村振兴、综治、信访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畜禽监测调查、《德安统计年鉴》等工作。
甘平,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德安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九仙岭路66号新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电话:0792-46559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